1.本次招租及移交范围不包括原承租方及次承租人所设的可移动装饰物品及购置的设施设备等,意向方需自行评估该情况对标的完整性及后续开业筹备的影响情况,并提前做好相关预案。
2.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以到账为准)。
3.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网竞价(一次报价)确定承租方(***网络竞价方案)。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到重庆联交所办理意向登记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未办理意向登记或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4.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及产权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本次租赁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承租后拟经营的相关业态是否能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证照,并自行承担办理证照所需的手续、资料、费用;(2)承租后须自行负责租赁区域及经营业态的二次消防验收、消防手续报批及办理,二次消防验收通过后才可运营,且须自行负责租赁区域消防安全责任及承担消防维修改造、消防器材配备及相关费用,如届时因二次消防报备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招租方及产权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等]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至少提前一天)。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相关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及产权人分别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1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om),剩余租金由招租方及产权人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及产权人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及产权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
7.意向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4个月租金)和装修保证金(1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及产权人指定账户。租赁期满如承租方无违约情形的,招租方及产权人将在标的清退手续完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及产权人损失,招租方及产权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装修保证金退还事宜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8.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或产权人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空调、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安装及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按招租方或产权方要求进行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前述渗漏治理、结构修缮、装饰恢复、原设施拆除后场地平整等)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或产权人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或产权人名义缴纳)。
9.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及产权人、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10.本次招租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绘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1.备查资料:咨询报告、不动产权证、拟出租区域平面图、网络竞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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