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配套小学(暂定名)新建项目(一期)
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城配套小学(暂定名)新建项目(一期)”有关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 1:
1、招标文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11.1.2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中约定的调差材料为水泥、商品砼、碎石、砂、钢筋、型钢、条石、片石、沥青混凝土、预拌商品砂浆、砌筑材料等”,建议增加安装工程的电线电缆、钢管、不锈钢管等材料类别。
回复: 本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2:请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回复: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提供的图纸已是经审核合格的完整施工图。
提问 3:本项目安装工程未区分地上与地下部分,根据2018定额说明,地下安装工程人工系数乘1.2,泵房应执行工业管道分册。请问是否漏项?
回复:本项目泵房清单根据图纸工艺进行预算,未漏项,投标人按招标清单报价。
提问 4:招标文件3.2条投标报价14.土石方、建渣运距,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综合考虑,中标后不调整。但招标清单为基本运距29km+增减1km,请问以何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条投标报价为准。
提问 5:招标文件3.2条投标报价14.土石方、建渣运距,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综合考虑,中标后不调整。但招标清单为基本运距29km+增减1km,请问以何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条投标报价为准。
提问 6:投标函中工期和质量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填写,还是只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回复:以电子招投标软件生成的内容为准。
提问 7:请招标人明确工期到日历天数,因为投标时填写工期是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提问 8: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 3 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3.2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教育建筑;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网站名称、***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请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已完工,具备工程完工验收会议纪要和完工验收参建各方意见两个证明此业绩完工验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完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包含工程完工验收会议纪要和完工验收参建各方意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中的要求提供。
提问 9: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 3 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3.2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教育建筑;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网站名称、***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请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已完工,具备工程完工验收会议纪要和完工验收参建各方意见两个证明此业绩完工验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完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包含工程完工验收会议纪要和完工验收参建各方意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中的要求提供。
提问 10:1、由于本次招标清单中无控制总价金额,从近期重庆已招标的土建项目看“招标控制价”均以降价(即:招标控制价低于按信息价组出的价格约10%),本项目是否控制价均以降价,请明确?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提问 11:1、除了投标文件格式(六)承诺和(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不用再提供其他承诺。
2、市外入渝企业是否要提供入渝截图。
3、招标文件中,对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规定的建筑业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其中,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符合该行业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的,该联合体方可免除投标保证金。请问:1属于中小企业是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提供即可。2投标函中保证金金额是否填0元。
4、(3)技术部分(如有)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时,不因形式评审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码、目录、字体、格式等)而被否决投标。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有页数限制?
5、评标办法中,技术方案评审标准,没有评审要求,请明确。
6、评标办法中,技术方案评审标准,BIM、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回复: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自身情况提供相关承诺;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提供入渝截图;3、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如需免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及相应证明材料;4、技术部分无页数限制;5、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编制,无具体评审要求;6、各潜在投标人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相关内容。
提问 12:请提供地勘资料
回复:本项目已经提供详细的施工图和工程清单,不需提供地勘资料。
提问 13:工期12个月,请问投标函内填日历天如何填写?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提问 14:1、本项目装配率高达50%以上,其中主体结构装配式构件有:预制装配箱、叠合板、****楼梯,使用预制构件用量较大,但”施工招标文件 11.1.2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并无主体结构装配式构件可调价差材料名称,是否应将主体结构装配式构件调整为可调价差材料,请明确?
2、在“施工招标文件 11.1.2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 可调价差材料:....、砌筑材料。”条款中,关于砌筑材料的界定范围是否应包括: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加气混凝土板墙板(ALC条板),均属于可调价差材料中的“砌筑材料”,请明确?
3、由于本次招标清单中综合单价无控制价,若招标答疑时间过后才出补遗资料,造成补遗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有名称相同,且综合单价不一致的情况,该如何处理,请明确?
4、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三、技术部分 技术方案”中显示本次投标需要提供《技术标》,但在“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无《技术标》具体要求,请明确?
5、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26页“10.5 低价风险担保 (2)低价风险担保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2”,但在“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62页“21.3 低价风险担保 (2)低价风险担保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两处标注不一致,请明确?
回复: 1、本项目在概算和工程清单编制时均综合考虑装配式构件,故不纳入可调差材料范围;2、本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加气混凝土板墙板(ALC条板)为主要材料工程清单已充分考虑,故本条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补遗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提出;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技术部分所对应的为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技术部分,并非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为准。
提问 15:1、本项目装配率高达50%以上,其中主体结构装配式构件有:预制装配箱、叠合板、****楼梯,使用预制构件用量较大,但”施工招标文件 11.1.2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并无主体结构装配式构件可调价差材料名称,是否应将主体结构装配式构件调整为可调价差材料,请明确?
2、在“施工招标文件 11.1.2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 可调价差材料:....、砌筑材料。”条款中,关于砌筑材料的界定范围是否应包括: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加气混凝土板墙板(ALC条板),均属于可调价差材料中的“砌筑材料”,请明确?
3、由于本次招标清单中综合单价无控制价,若招标答疑时间过后才出补遗资料,造成补遗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有名称相同,且综合单价不一致的情况,该如何处理,请明确?
4、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三、技术部分 技术方案”中显示本次投标需要提供《技术标》,但在“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无《技术标》具体要求,请明确?
5、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26页“10.5 低价风险担保 (2)低价风险担保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2”,但在“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62页“21.3 低价风险担保 (2)低价风险担保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两处标注不一致,请明确?
回复: 1、本项目在概算和工程清单编制时均综合考虑装配式构件,故不纳入可调差材料范围;2、本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加气混凝土板墙板(ALC条板)为主要材料工程清单已充分考虑,故本条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补遗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提出;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技术部分所对应的为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技术部分,并非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为准。
提问 16: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本条规定排斥外地施工企业投标,不应限制保函开具机构所在地区。
回复:履约保函由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即可,并非一定在重庆本地金融机构开具。
提问 17: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本条规定排斥外地施工企业投标,不应限制保函开具机构所在地区。
回复:履约保函由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即可,并非一定在重庆本地金融机构开具。
提问 18:1.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及竣工结算书以及包含投标报价清单、竣工结算清单的对比分析表(含变更增减),经监理人、发包人现场代表,造价人员复核, 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审核完成后,如实际完成金额少于合同金额的,发包人向承包人累计支付至实际完成金额的 80%;如实际完成金额多于合同金额的,发包人向承包人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本节点付款比例过低,建议适当提高。
2.投标文件可否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的WORD版本投标文件作为格式编制?(即,当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的WORD版本投标文件与PDF版本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可否以前者为准?)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履约保函、低价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本条规定排斥外地施工企业投标,请允许保函核验地点、方式填写“网络核验”,***网站查询真伪。
4.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请问:保函由A金融机构成都地区的分支行开具,由A金融机构重庆地区分支机构核验,这是否符合要求?
5.请问工期12个月是指365日历天还是360日历天?
6.投标函及附录可否按此填写:(1)工期:365日历天;(2)分包:不允许;(3)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回复: 1.本项目节点付款比例不作更改,按招标文件执行;2、当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的WORD版本投标文件与PDF版本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投标软件中的格式为准;3、履约保函由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即可,并非一定在重庆本地金融机构开具,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4、中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中标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5、详见补遗内容;6、可以。
提问 19:1.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及竣工结算书以及包含投标报价清单、竣工结算清单的对比分析表(含变更增减),经监理人、发包人现场代表,造价人员复核, 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审核完成后,如实际完成金额少于合同金额的,发包人向承包人累计支付至实际完成金额的 80%;如实际完成金额多于合同金额的,发包人向承包人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本节点付款比例过低,建议适当提高。
2.投标文件可否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的WORD版本投标文件作为格式编制?(即,当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的WORD版本投标文件与PDF版本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可否以前者为准?)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履约保函、低价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本条规定排斥外地施工企业投标,请允许保函核验地点、方式填写“网络核验”,***网站查询真伪。
4.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请问:保函由A金融机构成都地区的分支行开具,由A金融机构重庆地区分支机构核验,这是否符合要求?
5.请问工期12个月是指365日历天还是360日历天?
6.投标函及附录可否按此填写:(1)工期:365日历天;(2)分包:不允许;(3)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回复: 1.本项目节点付款比例不作更改,按招标文件执行;2、当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的WORD版本投标文件与PDF版本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投标软件中的格式为准;3、履约保函由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即可,并非一定在重庆本地金融机构开具,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4、中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中标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5、详见补遗内容;6、可以。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同发布 , 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97061311.35 元(大写: 玖仟柒佰零陆万壹仟叁佰壹拾壹元叁角伍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 2194930.56 元 ; 暂估价为人民币: 2095088.00 元。
2 .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21.3中的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修改为:(最高限价×85%-中标价)×2,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 85% ,红名单中的中标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为应提交金额的 50% ;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3 .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6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的工期修改为:365日历天。
4.本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详见附件内容。
招 标 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 4 日
[5000012022120800103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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