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江津区石蟆镇敬老院和江津区西部第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消防改造施工工程招标代理单位采购 |
| 采购人 |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江津区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 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招标代理 |
| 服务内容 | 主要是对江津区石蟆敬老院和江津区西部第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进行消防改造施工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服务符合行业从业规范和要求,服务成果满足行政审批和审计要求,并对服务成果负责。项目由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其他要求说明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招标代理或工程管理服务相关内容; 2.***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完成入驻登记,服务事项包含"工程招标代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员具备相应从业能力,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 4.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自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消防改造施工工程竞争性比选全部结束、向业主移交完整招标档案(含比选文件、答疑澄清、评审记录、中选通知书、情况报告等)并经业主确认之日止。 具体节点要求: 1.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比选文件(含招标控制价衔接、资格审查办法等)编制并报业主审核; 2. 比选公告发布至中选通知书发出,原则上不超过20日历天(因业主审批、控价核对或不可抗力顺延的除外); 3. 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交全套招标过程资料纸质版2套及电子版1套。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中选通知书发布后1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 |
| 服务金额 | ¥4,800.00元 |
| 金额说明 | 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 4800元包干(含代理服务费、场地费、***平台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业主不再另行支付); 2. 按照本公告第二条约定,招标代理费由本项目消防改造施工工程的中标人(施工单位)支付; 3.支付时点:招标代理单位向施工中标人发出中选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前,由施工中标人一次性付清4800元;代理单位未收到该费用的,可暂缓发放中选通知书,由此不影响业主方进度追责; 4.业主方不垫付代理费;若施工中标人拒付,由中选招标代理单位自行依法追偿,业主不承担任何连带支付责任; 5.代理单位收取费用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合法有效税务发票。 |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9-15 09:00:00 |
| 选取时间 | 2026-09-15 09:0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
| 备注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6620/P5X1iaABMqitpwL5vlVc.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