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170000 元)
包合计:170000 元
包1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商务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
¥1000 | 170(人) | ¥170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6-09-17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17 11: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17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一)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二)响应文件每一页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三)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四)电报、电话、传真、邮寄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平台的线上资料响应文件作为评判依据。
(六)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文件上传说明: (一)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二)响应文件每一页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三)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四)电报、电话、传真、邮寄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平台的线上资料响应文件作为评判依据。
(六)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巴南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了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其他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供应商的报价根据报价明细表格式填报,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保费支付通知书,采购人在收到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年保费。成交供应商在确认收到保费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出具正式保险单及保费发票。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巴南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了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其他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供应商的报价根据报价明细表格式填报,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保费支付通知书,采购人在收到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年保费。成交供应商在确认收到保费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出具正式保险单及保费发票。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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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5522/BZfKnaABMqitpwL5GRj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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