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广场项目经理部地材框架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1105-KJJC-2026-43-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广场项目经理部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投函[2025]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城街道两家口院子附近,顺接下穿铜安高速处国道 G319,经松岭岗、过东店村,在 K3+000~K3+450 段紧贴在建的成渝****广场,再向东南经周家院子与现状石庆路相交,终点位于庆隆镇金源村附近,路线全长 3.91 公里。全线设置中桥一座。该项目位为铜梁区石鱼镇与庆隆镇交界处,成渝中线高铁站东北侧。建设用地面积约33329平方米,室外停车位125个,其中充电车位49个,无障碍停车位2个,临停车位50个。项目位于铜梁区石鱼镇与庆隆镇交界处,现状场地为坡地,场地为长方形,东西方向长318米,南北方向长约105米。项目设2个主要出入口,分别位于东部、西部均与综合枢纽连接线工程主干道路直接相连,****广场设置隐形消防车道,使周围交通得到有序组织。施工内容包含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场坪土石方、道路、给排水、电气以及景观环境、绿化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3.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1.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1.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1.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3.1.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物设〔2025〕505号);
3.1.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厂出具签字盖章的授权函。地材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不允许出现连续亏损(按净利润考虑);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3年6月至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每类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同类产品具有近三年(2023年6月至今)内在类似项目中供货业绩,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附同类物资买方、使用单位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4年6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4年6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内的供应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他要求:(1)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投标包件出具的授权,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利害关系,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4)投标人必须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平台(www.****.cn)注册会员,***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09时00分至6月30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平台(www.****.cn)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平台首页-小鹿课堂-****中心***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对接组织方进行开具。
5.6本次招标标书费用由招标组织单位收取,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招标物资一览表,以电汇方式购买(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购买时须注明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用途等信息,售后不退。缴费备注信息:2026-43-1,DC-011标书费/入围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标书费、入围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
账号:5000 1053 6000 5000 2856
行号:1056 5301 100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命名为“投标人名称-包件号”。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09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台(www.****.cn),***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本次开标采取线上开标。
7.2开标时间:2026年7月17日 09时00 分。
7.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7月17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即开标后1小时内。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平台(www.****.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平台同时发布:
(1) ***平台(www.****.com)
(2)***平台(www.****.cn)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广场项目经理部
地址:重庆铜梁区庆隆镇皂角树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1****1936(采购人,解答招标事宜)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中心
地址:****新村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5****2727(负责确认标书费、保证金管理)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150****8655(负责招标组织、标书费发票管理)
11.监督
监督部门:物资设备部,电话023-****6256
***平台服务电话:400****888(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2026年6月24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根据物资品类设定)
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保函 |
备注 |
|
1 |
DC-01 |
片石 |
100-600mm |
吨 |
198500.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广场项目经理部 |
1000 |
15 |
|
|
碎石 |
10-31.5mm |
吨 |
90000.00 |
||||||
|
碎石 |
5mm-10mm |
吨 |
4000.00 |
||||||
|
机制砂 |
0-5mm |
吨 |
10800.00 |
||||||
|
级配碎石 |
0-31.5mm |
吨 |
9000.00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5203/52rD-J4BMqitpwL5J6WV.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