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租赁中交成都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车辆
1.2 采购人:中交重庆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自有资金。
1.4 采购项目概况:为中交重庆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租赁车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大众迈腾小轿车1辆。
2.2 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2.3 服务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2.4.1约定的预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使用,应在租赁期限满前 30 日书面通知甲方,共同确认更新《车辆租赁执行清单》。
2.4.2履约期间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增值税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合同总价;
2.4.3车辆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日租金=月租金/30天。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R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乙方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结算日)分两次向甲方结算车辆租金,当期车辆租金根据《价格清单》及《车辆租赁执行清单》的执行记录综合结算。
乙方应于结算日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结算金额。
4.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供应链票据、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国内信用证方式等票据进行结算。其中:
- 电汇结算: 以乙方收到甲方款项视为结算完成;
- 票据结算: 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票据并送达乙方账户时,即视为甲方已完成结算义务。开票后,后续相关贴现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
票据要求:甲方通过供应链票据、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国内信用证方式等票据进行结算时,须确保相关票据的开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
4.3其他情况:无。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交成都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资格情况:中交成都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由中国交建、中交基金组成的联合体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共同组建,负责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运营维护以及授权范围内的非客运服务业务经营。特许经营期26年。
推荐理由:中交成轨公司作为集团内部单位,符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四款)“公司所属内部单位能够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条件。同时,选择集团内部单位作为供应商可以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及交易成本,有助于整合集团内部资源,提升集团整体的市场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符合集团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
采购清单:
|
序号 |
车型 |
不含税租金(元) |
税额(元) |
税率 |
含税租金(元) |
|
1 |
大众迈腾小轿车 |
2654.87 |
345.13 |
13% |
3000.00 |
6. 公告期限
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8日。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重庆建设有限公司法律风控部
举报电话:185****3931
举报邮箱:67****@****.com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重庆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道****号8层
邮政编码:400000
联 系 人:余老师
电 话:152****2440
电子邮件:21****@****.com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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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1836/r0QHpKABni4p5U9XG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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