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JS1201012026054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2DJ001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铁4号线和平路站A地块项目 已由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和审批备[2025]5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金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303700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1787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125000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58.84%,自筹及其他资金41.16%,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1010.4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金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建设商务金融类建筑,界内建设用地面积约1188.8平方米,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010.4平方米,其中地上含地铁出人口及地铁附属设施风亭建筑面积约306.97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和平区营口道与大沽北路交口东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地铁4号线和平路站A地块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规模1010.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008.66平方米,最大高度17.25米,最高层数为2层,最大单跨跨度11.5米,无地下室,最大基坑深度1.5米,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 。包括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预留预埋工程、消防灭火器、室外工程、市政配套设施工程等。本标段投资额约为850.44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8月01日 至 2027年0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5月14日16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天津金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涂杰
办公地址:****道****号****楼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穆瑞时
电话:58****68
传真:58****06
招标代理机构:****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敢平
办公地址:天****大厦(****大厦)
邮政编码:300000
项目负责人:刘冰
电话:022-****3299
传真:022-****3299
办公地址:****道****号****楼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穆瑞时
电话:58****68
传真:58****06
招标代理机构:****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敢平
办公地址:天****大厦(****大厦)
邮政编码:300000
项目负责人:刘冰
电话:022-****3299
传真:022-****3299
日期:2026年05月0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金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穆瑞时
电话:58****68
传真:58****06
受理单位地点:****道****号****楼
电话:58****68
传真:58****06
受理单位地点:****道****号****楼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孙嘉泽
电话: 23****33
传真: 23****07
电子邮箱: hp****@****.****.cn
受理单位地点: ****道****号
电话: 23****33
传真: 23****07
电子邮箱: hp****@****.****.cn
受理单位地点: ****道****号
***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ov.cn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798/NOdVBp4Bni4p5U9XSHg4.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