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蓟州区翠屏山水厂取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已经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蓟审批一 [2022]13 号批准, 建设资金来源为 区水务局上缴区财政局存量资金拨付 。 招标人为天津****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 10 万 m 3 /d 取水泵房(包括取水口),安装 5 万 m 3 /d 设备及两条 DN600 原水输水管道。
项目建设地点:取水泵房建设在于桥水库南岸原农业取水泵房东侧,输水管道建设在水库南路,起点为取水泵房,终点为翠屏山水厂。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州区翠屏山水厂取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共 2 个标段:
( 1 )勘察标段名称:蓟州区翠屏山水厂取水工程勘察,合同编号: JZQCPSSCQSKC SJ /HT-2022-01 。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10 万 m 3 /d 取水泵房(包括取水口),安装 5 万 m 3 /d 设备及两条 DN600 原水输水管道等。 勘 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 2 ) 设计标段名称:蓟州区翠屏山水厂取水工程设计,合同编号: JZQCPSSCQSKCSJ/HT-2022-02 。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10 万 m 3 /d 取水泵房(包括取水口),安装 5 万 m 3 /d 设备及两条 DN600 原水输水管道等。 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 1 )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 20 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 2 )计划设计周期
1 )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 3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 )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 )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勘察 标段
( 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 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近五年( 2017 年 5 月 1 日~ 2022 年 4 月 30 日 )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 2 )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设计标段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近五年( 2017 年 5 月 1 日~ 2022 年 4 月 30 日 )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2 )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2022 年 4 月 18 日 9 时 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 17 时。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 各标段每套售价 人民币 1000 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开路支行;
银行账号: 9550880071897000151 ;
联系电话: 166****9347 。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 。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15****@****.com ,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
六、现场踏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中心****楼***平台第六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 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 www.****.com )、***网( http://****.gov.cn )、****中心网( www.****.cn )、***网( www.****.com.cn ) 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 30 号
联系人:刘春鸥
电话: 022****608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中心
邮政编码: 300204
网址: http : //www.****.com.cn
电子信箱: 15****@****.com
联系人:李方园
电话: 182****2762
发布日期: 2022 年 4 月 18 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春鸥
电话: 022****6081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王金山
电话: 022****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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