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大稍直口村 |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大稍直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大稍直口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震雨 |
| 项目周期 | 60天 |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 191162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大稍直口村小区消防维修项目 | ||
| 挂牌价格 | 191162.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社会,投标方须先经招标方进行前期资格审核,然后根据招标方出具的符合报名资格的相关证明进行报名。 | ||
| 其他描述 | 1、项目内容:对大稍直口村小区溪清苑1、2号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进行维修,具体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2、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4.质量要求及验收 质量要求:达到验收标准 质量验收:招标方负责质量验收 5.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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