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华烽电器有限公司处置一批报废存货
GR2026TJ1002481
挂牌价: 2.102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9-09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9-16
设备类/存货类
资产类别
贵州省 贵阳市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乔畅
联系电话: 010-****3064-8012
部门负责人: 郝建国
联系电话: 010-****3064-8005
****中心结算账户
| 账户名称 | 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 1100000010120100647305001618 |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316110000027 | |||||||
资产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贵州华烽电器有限公司处置一批报废存货 | |||||||||
|---|---|---|---|---|---|---|---|---|---|---|
| 资产类别 | 设备类/存货类 | 标的所在地 | 贵州省贵阳市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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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2.本次转让标的为贵州华烽电器有限公司处置的一批报废存货,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现场实物查勘等方式核实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和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 3.本项目于2026年9月14日上午9:30到12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其余时间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踏勘时间,踏勘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1****8717; 踏勘地址:贵州省贵阳****路****号。 4.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 |||||||||
标的信息
| 标的描述 | 标的资产为转让方处置的一批报废存货,按材质分为不锈铁、电机类、磁钢、铝和钢,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 |||||||||
|---|---|---|---|---|---|---|---|---|---|---|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 否 | |||||||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贵州华烽电器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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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贵州省贵阳****路****号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向俊平 | 成立日期 | 2000-09-21 | |||||||||
| 注册资本 | 13,251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915201142144056011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自产自销电机、电器、汽车电器接插件。压铸件、塑压件、机械加工组合工艺装备。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以各种贸易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科技开发,零售二、三类机电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机械加工,生产、销售:飞行员操纵控制装置和电动设备。****) |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决议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91110000710935732K | |||||||||
| 批准单位 | 贵州华烽电器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2026-02-26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批准文件名称 | 2026年2月26日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6〕2号)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9-09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9-16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已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查验完毕并接受,自愿承担本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风险和拆除风险,由此产生的费用、后果和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的完整性、品质及原用途不作保证,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天津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为完成转让标的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本项目披露公告期内报名,并到拍卖机构北京***平台办理拍卖登记(拍卖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截止,机构联系⼈:李经理,联系电话:400****069)。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挂牌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上午10点,***网址:***平台(网址:https://www.****.cn)。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拍卖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受让方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4)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6.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同意按转让标的现状进行受让,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未能按时移交的或违反本转让公告“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5条”约定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2)已知晓本项目转让标的中部分资产如涉及后续拆卸,拆卸费用需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3)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同意本项目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除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剩余交易款项及成交金额1%(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的交易服务费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本项目所涉及的其他费用(如:拆卸、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同意按《资产交易合同》相关约定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转让标的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转让标的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知晓本次转让标的的存放场地还存放有其他资产,同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造成的非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损坏、灭失等,应承担相应的赔偿或法律责任; (8)保证未被纳入转让方失信名单,不存在被转让方限制参与资产交易活动的情形。 7.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提交:(1)意向受让方盖章的《承诺函》(详见挂牌附件);(2)转让方、意向受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挂牌附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0.6 | |||||||||||
|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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