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湖大道东侧、新凯路南侧地块房屋及消防水池拆除工程 已由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 以 平开立 [2022]146 号 已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 为 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湖大道东侧、新凯路南侧地块。
2.2 本次招标内容:拆除地块内化妆品车间(钢结构钢柱、梁未完工)、****楼(框架主体结构基本完工)、 rack 仓库(钢结构挡墙未完工)、门卫(框架主体结构基本完工)、泵房消防池(框架主体结构基本完工)、简易活动房、施工升降机(高度 20 米)等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要求: ①房子拆除至基础承台垫层底,桩、北侧大门入口处混凝土场地、围墙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②消防水池拆至基础垫层底。③升降机拆至基础垫层底。
2.3 本项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应主动、自觉地管理好自身的施工范围,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出现不按招标人规定进行乱拆或错拆,造成招标人或他人的利益损失。一经证实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发生,招标人有权利从承包人所缴纳的拆房保证金中扣除进行赔偿损失。
2.4 施工现场运输条件不利,车辆通行道路较小,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需由中标人进行清运(清运地点自行解决)。投标人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报价,不因项目情况不明等条件为由(例如:不得以运输损坏道路设施等为由,另行增加道路设施方面的二次保护等费用;需充分考虑所拆建筑物周围的车辆、树木等的防护、照明和场外的道路交通、环卫等工作所涉及到的费用,环卫、伐树、渣土处理、噪声等文明施工费用;需充分考虑周边地下管线保护费用、所拆建筑周***网保护费用等),向招标人另行追加费用。对拆房范围内相关水、电及其他公共设施,中标人有监督管理的义务。如发生被盗、丢失的情况,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5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 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 5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 C 类证书,人数符合****城乡建设部建质【 2008 】 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 不少于 1 人 )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中心( http://****.gov.cn ) 。
4.2 ***网上下载时间: 2022 年 9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52****@****.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招标人将于 2022 年 9 月 16 ***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或现场送达方式。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等。
5.1 采用邮寄快递方式:在 2022 年 9 月 19 日 17 时前将投标文件的装袋密封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需在快递袋上标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寄件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 13 号(****大厦),收件人:金先生,联系电话: 137****2582 (邮递的各投标人务必随时跟踪邮件配送进度,及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告知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 ,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
用邮寄快递形式的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身份等内容相应取消,寄件同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5.2 采用现场送达方式: 必须提供 72 小时核酸证明且符合现行防疫相关规定, 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为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三路 333 ****大厦****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心( http://****.gov.cn ) 发布。
7. 特别说明
7.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 ,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本票、网银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 名: 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
帐 号: 2010 0000 0390 746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 1000 号 地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 13 号(****大厦)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高先生 联 系 人: 金先生
电 话: 0573 — 85620058 电 话: 0573-****2555
传 真: / 传 真: 0573-****255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52****@****.com
2022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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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47/CzMxNoMBhCBSh69Vz90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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