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1546
传 真:022-****1018
通讯地址:****中心****大厦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天津绿菱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二期中试车间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天津绿菱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天****路****号 |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依托现有空置的甲类中试车间4及甲类中试车间4室外装置区,建设1条六氟异丁烯中试线、1条三氟化磷中试线、1条五氟丙烯中试线,进行六氟异丁烯、三氟化磷、五氟丙烯合成精馏纯化技术的中试,主要目的为验证工艺路线的经济性及预定收率的重现性和稳定性,进而为放大形成大生产线提供可靠的操作参数。建成后六氟异丁烯、三氟化磷、五氟丙烯中试量分别为50t/a、50t/a、80t/a。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新增的冷却系统排水经厂区现有污水总排口排入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本项目中试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全部密闭收集后依托二期项目“热氧化TO+碱喷淋+气液分离+活性炭装置”处理,最后经26m排气筒P25排放。本项目有机废气包括六氟异丁烯中试过程中产生的四氢呋喃上料呼吸废气G1-1、溶剂干燥吸附柱反冲洗废气G1-2、脱氢废气G1-4、六氟丙酮上料置换废气G1-5、合成废气G1-7、粗品精馏吸附柱反冲洗废气G1-8、脱轻不凝气G1-9、脱重不凝气G1-10、六氟异丁烯检测废气G1-11、充装置换废气G1-12、溶剂再生不凝气G1-13、废溶剂装桶废气G1-14、淬灭废气G1-15、三合一釜吹扫废气G1-16、溶剂再生吸附柱反冲洗废气G1-17,以及五氟丙烯中试过程中产生的上料置换废气G3-1、六氟丙烷吸附柱反冲洗废气G3-2、一级吸附柱反冲洗废气G3-4、二级吸附柱反冲洗废气G3-5、不凝气G3-6、五氟丙烯检测废气G3-7、充装置换废气G3-8。 甲基三苯基溴化膦上料废气G1-3经设备自带的双层过滤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1根33m高的排气筒P26排放,除尘风量为825m/h3,为独立风机,不与三氟化磷中试线、五氟丙烯中试线共用风机。为了防止滤芯破损造成的物料损失,料仓上料前后人工打开两层滤芯中间的检查孔进行检查,若发现第二层滤芯处存在肉眼可见粉尘,则判定为第一层滤芯破损,及时进行更换。 三氟化磷中试过程产生的HF上料置换废气G2-1、HF吸附柱反冲洗废气G2-2、三氯化磷上料废气G2-3、釜残吸收废气G2-4、缓冲废气G2-5、脱重废气G2-6、脱轻废气G2-7、三氟化磷检测废气G2-8、充装废气G2-9、盐酸装桶废气G2-10,以及五氟丙烯中试线产生的氢氟酸装桶废气G3-3全部密闭收集后引至本项目新增的1套二级降膜吸收+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3m高的排气筒P26排放。风机风量为2500m/h3,不与六氟异丁烯中试线料仓上料工序共用风机。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吸附剂、废溶剂、废滤饼、碱性废液、废包装物、废催化剂、废硫酸、废导热油、废滤芯,均为危险废物,依托现有戊类仓库内180m²的危废间进行按种类分单独区域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泵类、风机等现有设备,本项目拟采取选用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干扰。项目建设完成后四侧厂界噪声预计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地下水及土壤:本项目不涉及地下设施,储罐均为地上设计,坐落在预制的承台底座上,不直接接触地面,一旦泄漏能及时发现处理,且地面做了防渗处理,污染物渗漏到土壤中的可能性很小。同时本项目使用的原料甲基三苯基溴化膦、氢化钠均为固态,六氟丙酮、六氟丙烷、氟化氢均为气态,即使泄漏也不会造成土壤污染,四氢呋喃、三氯化磷采用桶装,存储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发生泄漏可及时收集,喷淋塔架空设置,泄漏可及时收集,不存在污染途径。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间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地面硬化防渗并在进出口设围堰,危废采用危废处置单位专用桶分类盛装,一旦发生少量泄漏,废液可进入托盘收集,若溢出托盘,可由危废间围堰收集,然后用吸附棉、沙土吸附处理,或由泵转移至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泄漏物不会泄漏至土壤。本项目产生的冷却塔排水,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及SS,CODCr≤150mg/L、SS≤50mg/L,废水水质较好,无需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通过厂***网,即使发生泄漏,也不会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 环境风险: 一、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本项目中试生产环境均为压力环境,并配套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各置换钢瓶除了与密闭管道连接外,操作时还置于单独的密闭气柜内,气柜处通过密闭管道接入生产线对应的废气治理装置,避免了充装过程泄漏事故的废气外排。 ②本项目依托的制冷机及附属设备区有二氯甲烷储罐以及甲烷储罐区,建设单位在可能泄漏的设备和生产区域,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的要求设置了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本项目设置GDS系统,项目所有涉及有毒、可燃、窒息场所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报警器,窒息场所设置氧气浓度检测报警器。所有检测仪表信号进入GDS系统。当现场气体浓度达到报警及联锁值时现场声光报警器发出闪光报警并联锁现场安全设施(如联锁事故风机等)。 ③本项目依托甲类仓库、乙类仓库、戊类仓库和危废暂存间均配置了事故应急处理装置(喷淋塔)及事故排风。 ④本项目中试线的温度、压力、流量以及液位均在DCS上有显示。原料吸附过程中,原料瓶与吸附柱连接管线有压力变送器,超压,DCS会显示报警;吸附柱吸附完毕后,进入精馏段,此过程有流量计控制调节阀,流量过大或者过少,调节阀进行相应调节。精馏过程中,精馏塔的冷凝器、塔节以及再沸器有温度显示,温度过低或者过高,DCS显示报警,塔顶液氮根据温度控制调节阀,从而控制液氮量;塔釜加热有流量计和调节阀,通过温度控制调节阀开度。充装过程中,压缩机出口有压力变送器,当压力过高时,联锁压缩机停机。精馏塔及成品罐均有液位计,液位过高或者过低,DCS会报警。此外,所有的压力容器均设置安全阀,容器内超压,可以泄压到环保设备中。 本项目环保设备风机运行情况,在DCS上有显示,如风机运行意外停止,DCS会显示报警。 一旦发生工艺异常(如液位、温度等参数异常),DCS系统及时关闭进料阀门、停泵等操作,切断异常点上下阀门,应急人员可及时通过报警发现或现场发现,针对现场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⑤加强日常管理,对中试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出现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制定各岗位工艺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要求员工严格执行。 二、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单元级防控 本项目甲类中试车间4和室外装置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车间内各单元设有固定式门槛,室外储罐、平台涉及液体物料的设备区域均设围堰,各围堰容积均能容纳单罐/塔的最大泄漏量,符合Q/SH 0729-2018《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中试装置发生泄漏可进入围堰收集,不会流出围堰。 本项目依托的甲类仓库、乙类仓库以及危废间内涉及贮存液体物料,均采用专用包装桶盛放,置于托盘内,一旦发生泄漏,最大泄漏量为1m3,泄漏量小,可由托盘和围挡可将泄漏物控制在室内。 本项目甲烷依托现有的甲烷储罐区、二氯甲烷依托现有的制冷机及附属设备区,地面已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储罐设防流散围堰,围堰容积能容纳单罐的最大泄漏量,符合Q/SH0729-2018《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使用时发生泄漏可进入围堰收集,风险可以防控。 (2)厂区环境风险防控 本项目危险物质多为有毒有害气体,厂房火灾事故的消防废水量小,厂区现有事故水池有效容积3098m3,满足本项目事故水受纳要求。事故水池东侧设置三通阀,***网进入侧常开、连接事故水池侧常开、连接雨水总排口侧常闭。 如果未及时处理或降雨时,***网进入有效容积3098m³的事故水池暂存,可完全收集,不会流出厂区。 综上,本项目依托现有事故废水收集防范应急设施,可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厂内,风险可以防控。 (3)园区级防控系统 在极端事故情况下雨水通过厂***网,由园区管理部门启动园区应急预案,***网市政泵站进行拦截,防止事故水进入外部水体。若经泵站提升至南港工业区大头河、海滨大道东侧景观河道,大头河雨水入河下游1300m处河道内设有二号闸板,下游8km处海滨大道东侧河道设十四号排海泵站,通过关闭闸板及排海泵站可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大头河和海滨大道东侧河道范围内(均为景观河道),防止事故废水进一步扩散,后期将事故废水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本项目依托现有的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及园区层层拦截措施后不会进入渤海和天津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 (2)应急措施 ①当厂区内发生火灾、液体有毒物质泄漏等突发环境事故导致事故废水流出厂区时,建设单位应及时联系外部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雨水总排口处进行应急监测,根据可能释放的物质确定应急监测因子,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现场布点和采样监测,直至测定结果恢复为正常值方可结束应急监测。 ②各危险单元处应准备适当数量的灭火器具和相应的应急物资,配备消防沙或吸收棉等污染物收集物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耐腐蚀手套等个人防护物资,以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三、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应重点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对地下水环境的监控、预警,提出事故应急减缓措施。 1)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环境风险事故,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处理、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2)针对地下水环境风险事故坚持分区管理和控制原则,根据场址所在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全厂可能发生泄漏的物料性质、排放量,参照相应标准要求有针对性地分区,并分别设计地面防渗层结构,防渗层应设置检漏装置。 3)建立地下水水质长期监测系统,包括科学、合理地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测井,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等,以便及时发现并及时控制。 4)按照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要求,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应急措施内容。 5)一旦发生土壤污染情况,及时将受到污染的土壤挖出,作为危险废物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受污染土壤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洒漏,对车上的土壤进行苫盖,防止通过扬尘造成二次污染。若发生地下水污染情况,应在污染区域地下水流场下游设置应急井,对污染的地下水进行抽排,将抽出的地下水作为危险废物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拉运污染水的罐应具有足够的防渗能力,杜绝运输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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