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
档案寄存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征集时间
2026年5月6日9:00-2026年5月8日18:00
二、项目需求
本次采购档案寄存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
详细要求如下:
1.服务内容:档案装卸、运输、存储、耗材、调阅。
2.技术业务要求:
按档案归档要求进行接收、清点、整理归档工作,包括运输、装卸、上下货架等。
档案寄存服务外包机构的基础设施与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库房建筑
档案库房应与办公、工业、商业、民用以及仓库等与档案管理无关的用房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不得设置在地下或顶层,地处湿润地区的还不宜设置在首层。不得毗邻水房、卫生间、食堂(厨房)、变配电室、车库等可能危及档案安全的用房。
不同载体的档案应当分库房保管,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根据载体类型分区域保管。
档案库房应注意防潮、防火、避免阳光直射,库房内不得设置其他用房和明火设施,不应设置除消防以外的给水点,其他给水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库房。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以及温湿度调控等功能。
(2)消防、安防系统及设施
消防系统:参照 GB50370、GB50140 和 DA/T45 等标准,根据库房面积大小,采用不会对档案产生二次损害、不会污染环境的高压细水雾自动消防系统或洁净 气体消防系统,并配置相关设施,其中火灾报警设施应与 119 联网。
安防系统:库房的周边、所有出入口、档案交接室、档案调阅室、档案消毒室、档案存储区域和电梯等,均应设有实时可视监控系统。档案存储区域出入口与档案库房出入口应采用物理隔离。档案库房出入口、档案存储区域出入口和电梯应安装门禁系统和红外线报警设备,且与110联网,人员出入库区应通过安全检查。
避雷设施:库房和专用机房应安装避雷装置。
用电设施:库房应有两路供电线路供电或配置应急电源。
消防、安防管理:应按消防规定,每年对消防、安全监控设备和供电线路等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应配备安保力量,建立24小时值班和昼夜定时巡检制度。设施设备检查、安全值班、监控巡视记录应保存至少6个月。
(3)库房环境:库房温湿度应符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一般纸质档案存储库房温度控制在14℃-24℃范围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范围内;磁性介质档案存储库房温度控制在15℃-27℃范围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范围内;每昼夜波动幅度,温度在±2℃范围之内,相对湿度在±5%范围之内。库房应配有温湿度记录设备,实现实时测控,相关记录应长期保存。库房应设有温湿度自动或人工调节设施。
3.档案调阅服务及要求:
(1)在规定时限内,配合采购人或外部有权机关办理档案调阅,包括现场查阅配备查阅室、实物借阅配备配送车等,提供高效便捷的档案利用服务。
(2)档案调阅服务要求
1)有专门的档案查阅、调阅区并与库区分离。
2)现场调阅区应提供必备的电脑、打印复印机及相关耗材,电脑及相关程序应设有登录密码,并由专人保管。
3)对采购人日常的档案调阅及查阅需求做到1小时内响应。
4)有完整的档案调取及查阅服务记录,一式两份,定期移交采购人存档,双方确认签字。
4.保密措施及安全要求: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进入档案工作场所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管理人员身份核查登记和安全检查,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不得以任何方式散布、泄漏档案内容,不得摘抄、复印、拷贝档案内容,更不得向外透露、出售所接触的档案 内容,不得随意接触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档案。如因数据泄露对采购人产生不良影响,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5.服务供应安排要求:
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个月内完成现有档案的搬迁、运输、入库、上架等工作,满足我行日常查调用需求,定期向我行提交服务报告。
6.付款要求:
每个季度初10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开具上个季度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行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约定的金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三、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通用资质要求(含原厂,如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上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具有响应相关采购品目应具备的资质条件、经营范围等;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银行业的档案寄存类似项目。
注:银行业指6家大型国有银行及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一级分行。
大型国有银行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共6家;
股份制商业银行具体包括: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共12家。
2.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
不涉及
四、供应商报名提交资料
1.基本信息请在注册我行供应商门户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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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材料 |
境内企业 |
境内机构 |
境外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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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事业单位法人证/律所职业资格证/其他机构登记证明 |
商业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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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声明及授权书(含廉洁自律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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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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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件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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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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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财报(因有特殊情况,如非上市公司没有强制审计、成立不满1年或其他原因等,可情况说明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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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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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近6个月任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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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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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材料(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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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材料(类似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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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材料对应供应商通用资质要求。
2.其他报名提交材料。
不涉及
五、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相关材料通过我行采购供应商门户-供应商征集板块对应项目征集公告报名提交。
门户主页访问地址:https://****.com.cn
六、声明
1.我行接受报名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等工作,且我行有权对供应商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
2.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在审核过程中,我行如认为必要,将安排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邀请参加POC测试等;
4我行保留要求报名服务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5.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8-****6607
邮箱:__****@****.****.cn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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