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地铁11号线消防系统及电气防火检测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天津地铁11号线消防系统及电气防火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消防系统检测:
根据消防法规要求,现需对天津地铁11号线进行消防系统检测工作。
对天津地铁11号线(包含水上公园西路站-东丽六经路站21座车站及区间、七经路车辆段、驯海路主****楼等区域)所辖范围内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水消防系统、消防电话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防火门卷帘系统以及涉及到消防联动控制功能等进行全面的检测,换乘车站应包括跨线联动功能测试,并出具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认可的检测合格报告。
2.1.2电气防火检测:
对天津地铁11号线(包含水上公园西路站-东丽六经路站21座车站及区间、七经路车辆段、驯海路主****楼等区域)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变压器、低压配电及其线路、照明装置、低压用电设备、接地和等电位联结等,采用直观检查、仪器检测及其他电气防火隐患判断方法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相关条款的要求开展检测,对于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复检至合格为止,并出具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2.2项目地点
天津市。
2.3招标范围
2.3.1消防系统检测范围
包括天津地铁11号线全线车站、区间、主变、段场所辖范围内全部消防设备设施,检测范围详见技术需求书。
2.3.2电气防火检测范围
包括天津地铁11号线全线车站、区间、主变、段场所辖范围内全部高、低压电气设备及其配线,检测范围详见技术需求书。
2.4服务期
服务期限为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需要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相关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消防机构信息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gov.cn)可查,按照要求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情况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
3.4.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自公***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自公***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5.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n)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选择“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中交集团供***网页截图、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15****@****.com。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报名表(格式详询招标代理联系人)扫描件发送至15****@****.com。
4.3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招标文件款请汇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
账 号:110061485018010013025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天****大厦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授权代理人一致)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
联系人:王晓飞
联系电话:158****176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大厦
联系人:石雅雅
联系电话:150****1180
电子邮件:1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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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1836/RfOWdJkBJ4i9JSOwBi1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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