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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9投标供应商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发布时间: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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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9投标供应商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发布时间: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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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供应商资质、案例经验需满足如下要求:(1)供应商持有有效期内的下列证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为与本项目需求有关的业务)、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2)近三年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案例;(3)需提供银川市经营场所证明。
发布时间: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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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投标供应商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标段:(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发布时间: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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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供应商资质、案例经验需满足如下要求:(1)供应商持有有效期内的下列证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为与本项目需求有关的业务)、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2)近三年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案例;(3)需提供银川市经营场所证明。
发布时间:2026-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