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禾宸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吨吡丙醚新型除虫剂前体化学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4079
地址:****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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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禾宸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吨吡丙醚新型除虫剂前体化学品改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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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路****号现有厂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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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禾宸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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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蚌埠富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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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厂区现有项目包括年产20吨多尼培南原料药项目和年产500吨磷酸苯酯类阻燃剂扩建项目。由于市场变化,20吨/年多尼培南原料药项目不再生产,拟利用该项目的生产车间、仓库及公辅工程建设年产450吨吡丙醚新型除虫剂前体化学品改建项目,改建后形成年产450吨吡丙醚新型除虫剂前体化学品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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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吡丙醚生产车间工艺废气经“深冷+降膜吸收+碱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阻燃剂车间废气经降膜吸收处理后与污水处理站废气、板框压滤机废气一并经“碱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空桶裤废气、罐区废气经“碱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经“二级碱喷淋+除湿+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坪保洁废水、尾气喷淋塔废水、循环水冷却系统排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含酚废水经大孔树脂吸附预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废水进入厂区芬顿系统处理后,与地坪保洁废水、循环水冷却系统排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限值等要求后,排入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采购低噪音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常规措施;对各类风机采用消声措施;空压机房采用隔声、吸声材料等措施加以控制。采取各项措施后,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处理。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危险废物有蒸馏残液、工艺冷凝废液、过滤残渣、废滤袋、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冷凝液、除尘滤袋及除尘灰、废水处理污泥、废酸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新建1座300m3事故应急池,现有事故池和新增事故池采用水泵相联通,罐区设置围堰,2#甲类仓库和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导流沟,厂区建设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及配套导流、截断设施,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储罐区、吡丙醚生产车间、2#甲类仓库、危险品仓库和中央控制室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并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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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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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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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意见 |
固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401-340323-07-02-938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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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9498/xQXispUBdTiruURw7iN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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