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消防业务用房改造工程的答疑补充文件
各投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消防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的招标文件修正以下内容:
1、 招标文件第 14 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5.2 条修改为“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城市大丰区白驹镇人民政府依法实施的监督”;
2、 招标文件第 33 页第 6.5.2 条“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 8.5 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修改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 8.5 ****城市大丰区白驹镇人民政府投诉。”;
3、 招标文件第 35 页第 8.5.2 条“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修改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城市大丰区白驹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投诉。”;
4、 招标文件第 32 页无效标条款第 32 条修改为“未按要求提交《入库信息诚信承诺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工程签字盖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的”;
5、 本项目不可竞争费不设暂估价,暂列金为 140000.00 元,投标人不可下浮,特此说明。
6、 其余不变,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人民政府
盐城富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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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844/ZX8OjIIBNbl4zXRd750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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