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管理,根据《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实施细则》以及《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第三方开展有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论证工作,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单位或机构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六盘水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
1.项目业主: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
2.建设地点:钟山区、水城区、盘州市、六枝特区已建成医院内。
3.建设规模:本项目更新有源手术器械、医用成像器械等品目设备共413台(套),淘汰同品目设备共413台(套)。其中,更新有源手术器械设备1台(套),医用成像器械设备165台(套),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设备46台(套),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设备22台(套),输血透析、体外循环器械设备17台(套),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设备3台(套),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设备2台(套),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设备3台(套),临床检验器械设备154台(套)。
4.项目总投资:38350万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需求:负责完成“六盘水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论证并出具评估论证报告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8.服务地点:六盘水市辖区内
(二)六盘水市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项目业主:六盘水市人民医院
2.建设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黄土坡街道
3.建设规模:****楼.95㎡,本次改造共设置养老床位300张,含院内外改造、绿化、智慧适老化建设、电梯、消防、暖通、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设备以及室外附属工程改造等建设。
4.项目总投资:6910.59万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需求:负责完成“六盘水市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论证并出具评估论证报告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8.服务地点:六盘水市辖区内
二、申报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承诺材料);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相应专业(专项)乙级以上资信的工程咨询资质或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资质
1. 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或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机构(提供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2. 具备高质量完成评估论证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承诺材料);
3. 具备开展评估论证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10:00;
2.磋商时间:2026年3月6日14:30;
3.磋商地点: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厦****楼小会议室);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四、选取方式及成交原则
1. 六盘水市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评估论证预算金额:23000元以内,超出则为无效报价。
2. 六盘水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
评估论证预算金额:30000元以内,超出则为无效报价。
3. 竞争性磋商采取综合评分法,由采购小组根据书面材料、现场陈述情况,对所有参选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中选,分数相同时低价者中选。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响应材料、磋商材料递交方式
(一)响应材料
1.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加盖公章);
2. 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或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机构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承诺材料);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请在截止时间内将响应材料纸质版递交至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规划信息科,或将响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联系人:管庆玥、杨蕾;联系方式:0858-8230290、0858-8320877;邮箱:1531918844@qq.com、452330117@qq.com;地址:****大厦****楼;六盘****路****号****楼)。
(二)现场磋商资料
1. 《报价函》(见附件);
2. 响应材料所含4项资料纸质版;
3. 具备高质量完成评估论证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承诺材料);
4. 开展评估论证的方案或计划(包含团队保障、详细费用、时间安排等,格式、详细内容等由响应机构自行确定)。
上述资料在现场磋商当日,由响应方按顺序装订纸质版资料一式5份密封带到现场。
附件 报价函.wps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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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8396/dWAdo5wBMCkdNEteapb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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