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环境应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咨询等工作中的作用,保障环境应急专家有效开展工作,按照《吉林市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制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环境应急专家,更新吉林市环境应急专家库,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法学、化学、医学等相关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可积极推荐吉林市域内专家学者及行业代表,鼓励推荐省内、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及行业代表。
二、推荐专家的类别
(一)应急管理类:熟悉环境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演练、环境风险评估、应急响应等方面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二)应急监测类:熟悉化学品理化性质、实验室分析技术,制定应急监测方案,根据监测结果对污染趋势进行预判。
(三)专业技术类:熟悉化工、化纤、造纸、医药、辐射等高危行业生产工艺及原理,掌握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技术,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废水、废气、废渣无害化处置技术,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在风险评估、预案管理,风险防范、装备技术研发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四)应急工程类:熟悉吉林市地上、***网情况、工程测算、损害评估、现场施工等方面技术人员,为环境应急工程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五)其它类:应急、消防、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卫生、水文、地质等方面专家,为环境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三、入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纲领和方针。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熟悉突发事件应对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深,具有现场处置和一定管理经验。
(四)健康状况良好,在不影响所在单位工作情况下,能够保证参加各类环境应急咨询、技术支持工作和相关活动。
四、有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相关领域专家,应如实填报《吉林市环境应急专家申请表》,于2025年4月1日前将电子版和盖章后PDF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j****@****.com,原件邮寄至吉林市生态环境局329室(****路****号)。
我局将统一对申请入库专家进行复审,拟入***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网站正式公布专家库专家名单,并颁发聘书,任期3年。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陈超 联系电话:0432-****5201
附件:吉林市环境应急专家申请表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3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8323/5xBxjZUBShr6KUP-OqOm.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