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结果的公示
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国办发[2024]45号)和锦州市《关于下达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安置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查、岗位公示、按序选岗、结果确认,现将市本级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锦州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将对异议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异议提出人。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材料的反馈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锦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50****56
联系地址:****街****号****楼
锦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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