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滇东南、滇西南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装备提升项目恢复公告
云南省滇东南、滇西南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装备提升项目(项目编号:YNGH[2026]-0741),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内,收到投标人递交的异议,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相关规定,于2026年10月01日发布本项目暂停公告。
为依法处理上述异议,核实有关异议情况,招标人依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报行政监督部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同意,于2026年10月13日****中心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结果复核工作。
经复核,评标委员会以“未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保函、未提供保函保证人是投标人开户银行的证明材料”、“深度查验查询截图未体现查询时间”为由作出的否决投标结论,系对招标文件规定理解存在偏差所致,属于评标错误,相关否决结论应予纠正;部分投标人单价未超招标文件中的单价限价,属于评审核对遗漏导致结论错误,相关否决结论应予纠正。
复审完成后,招标人结合原评标委员会复核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三条相关规定,认为上述情形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申请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本次招标项目进行重新评标。经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咨询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八十一条及《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相关程序,批准该项目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现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流程,待重新评标后进行公示,请各投***网(https://****.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
注:因3-11标段招标活动涉及样品评审,请3-11标段投标人,于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原投标时递交的样品重新递交(样品递交地点为安宁市太平街道读书铺****中心,逾期递交的将不予接收)。
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0871-****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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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727/_B26OaEBLRKCxEZfNgu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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