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提升补贴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澄清公告(第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 新增工程的管理:“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按《关于印发眉山市市级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府发〔2020〕17号)文件执行”。 更正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按《关于印发眉山市市级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府规〔2024〕1号)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已同步更正,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评标过程采用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三、其余事项不变。 招标人:眉山市社会福利院 招标代理机构:****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澄清公告.pdf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703/ZqSRGqEBMqitpwL5FNYN.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