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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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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叶县2022年辛店镇南王庄村村集体经济养殖厂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7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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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2-139 | |||||||||||||||
| 2、项目名称:叶县2022年辛店镇南王庄村村集体经济养殖厂建设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3,797,487.62元 | |||||||||||||||
| 最高限价:3797487.6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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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地点:叶县辛店镇。 5.2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叶县2022年辛店镇南王庄村村集体经济养殖厂建设项目。本工程包含1、6座羊棚:大棚顶点高度4.8米,结构形式采用轻钢结构,大棚中的所有钢架均采用热镀锌钢管,羊棚主骨架、拱杆采用30*75*2.5镀锌椭圆管,纵杆采用DN32*2.5热镀锌管,大棚覆盖材料为乳白内膜一层+工业毛毯一层+加厚保温防火棉一层+防晒防腐黑白膜一层,大棚外层薄膜外每1.0米设置一条高强涤纶压膜带,拉膜带固定于混凝土块内。卷膜杆采用手动式,公称口径25mm,公称壁厚2.5mm。2、道路工程:18cm厚C25****路****米,宽度3m。3、管涵:4根DN800钢筋混凝土管道,4、新做毛石护坡599米,采用M7.5水泥砂浆MU30片石砌筑,护坡外表面用M7.5砌筑砂浆勾凸缝。5、场地平整:挖填19870立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6质量要求:合格 5.7工期: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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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单位给以上人员缴纳有连续3***网上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章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5其他要求(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供应商需提供“***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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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2年12月14日 至 2022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3.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中心网(网址:http://www.****.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com 办理CA证书:http://ww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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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网上开标大厅,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2年1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网上开标大厅;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中心相关通知。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网》及《***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7.1本项目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6208 7.2各投标人如有***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7.3该公告已同步至“****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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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辛店镇辛店村 | |||||||||||||||
| 联系人:蔡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5-***8005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恒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楼 | |||||||||||||||
| 联系人:姚先生 | |||||||||||||||
| 联系方式:157****028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 |||||||||||||||
| 联系方式:157****02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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