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招标人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省级资金20%,招标人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用器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全部位于辽宁省境内,治理范围从辽河干流治理范围为东、西辽河汇合口至下游二界沟,干流河长约538km。工程涉及铁岭、沈阳、鞍山、盘锦 4 个市及其所辖的昌图县、开原市、铁岭县、银州区、两家子农场、康平县、法库县、沈北新区、新民市、辽中区、台安县、盘山县、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洼区等 14 个县(区)及 1 个国营农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以下通用器材的采购、运输、卸货、开箱、组装、调试、验收、质量保证期服务、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
水准仪、全站仪、GNSS、测距仪、测深仪、流速测量仪、无人机。上述设备分布于辽河沿线4个市及其所辖县区,其中:
水准仪27台、全站仪27台、GNSS27台、测距仪54台、测深仪27台、流速测量仪共54台,无人机27架。
2.3标段划分: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通用器材采购共划分一个标段。
2.4交货期:计划供货时间为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月30日,共计9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2.5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
2.6 投标保证金: 4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供货、质保及售后服务等)。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 。
3.4信誉要求:凡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网”网站(https://****.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网https://****.gov.cn),以上情况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网”,“首页—***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入库操作手册》(***网站:https://****.gov.cn”,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6年9月7日17时00分至2026年9月17日17时00分止,***网***平台(网址:https://www.****.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网***平台(网址:https://www.****.com)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网***平台(网址:https://www.****.com)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9时00分。
6.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www.****.com)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网络电子开标。电***网http://****.gov.cn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网、****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辽宁省水利厅,办公电话:024-****1468。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路****号
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024-****7810
传真: /
电子邮件:lh****@****.com
(2)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4-****1531
传真: /
电子邮件:ls****@****.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24-****1531
(4)***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中心
联系方式:024-****7977
2026年9月7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608/-gb4eqABLRKCxEZfpIrf.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