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 2024****城域网机房消防设施代维业务外包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 选项目为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 2024****城域网机房消防设施代维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JSZB-2024-11722 ),比选 人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网机房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本地重要机房,消防安全保障至关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和集团及省公司运维规程中文件强调,为有效保障机房设备安全、网络安全,应有专业消防维护人员积极地对机房内消防设施定期组织测试、保养和更换。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承担长春电信41***网机房内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巡检、故障抢修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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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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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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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 2024****城域网机房消防设施代维业务外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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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地区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2个月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网( https://****.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预算金额:人民币 26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
1.2. 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 1个,中选份额为100%。
1.3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260000.00元(不含增值税)且单价不能超过分项报价表中最高单价限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
2.1. 2 参选人须具备 202 1 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 30 万元及以上,注:业绩证明材料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 (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1)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
2. 1.3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提供至少5名代维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或以上等级证书。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完整的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参选截止日期近 12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计取。
2.1.4参选人为本项目至少提供2台日常维护用车辆。
注: ①如为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的所有人应为参选单位名称)及年检证明和车辆正面照片(非行驶证内车辆照片);②如为租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年检证明和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车辆正面照片(非行驶证内车辆照片),且租赁合同租赁方(乙方)应为参选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计取。
2.1.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 1.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 参选 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 参选 。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 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 间: 202 4 年 4 月 17 日 08时30分至202 4 年 4 月 19 日 16时 0 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网( https://****.com.cn )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不收取。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 4 年 4 月 24 日 09时 3 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网( https://****.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 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参选人注册
7.1***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网( https://****.com.cn )首页 “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 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网 “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 zb****@****.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 ***网( https://****.com.cn ) 、***平台( http://www.****.com)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 888号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丁 女士
电 话: 0431-****1785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1717****大厦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李晶晶
电 话: 185****2720
电子邮件: li****@****.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网( https://****.com.cn )后,通过 “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 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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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552/dBit5Y4BNuA7mqWK3E8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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