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分公司2026年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无人机维保集成业务服务项目 转直接采购公示
鞍山分公司2026年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无人机维保集成业务服务项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 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鞍山分公司2026年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无人机维保集成业务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鞍山分公司2026年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无人机维保集成业务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公安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针对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所提供的无人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配套服务、人员培训及一年期运维保障等服务制定技术标准、服务要求、交付准则与考核依据。本规范书作为项目实施、验收、运维及款项结算的核心文件,用于约束服务内容、技术指标、交付进度、质量标准与安全管理,保障鞍山境内警用无人机系统稳定、合规、高效投入实战使用。
二、直接采购原因
设备供货服务
按清单足额提供指定型号无人机、机场套装、探照广播一体机、图传模块、平台软件及对应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全部硬件、软件及配套保障产品,保证设备为原厂全新正品,符合警用使用标准。
工程实施服务
完成设备现场工程安装、线路布设、***网卡配置、整机调试、联调联试等工作,确保所有设备互联互通、功能正常,适配公安现场使用环境。
人员培训服务
开展警用无人机操作专项培训,保障2名参训人员完成培训并成功取得警用无人机驾驶证,具备独立上机操作、日常运维、基础故障排查能力。
运维保障服务
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常态化运维、设备保养、故障处理、技术答疑等服务,保障整套无人机系统全年稳定运行。
遂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于军众(鞍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适用条款说明: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军众(鞍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网(https://****.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21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鹤洋,189****016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鹤洋,189****0169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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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552/LofkDqABMqitpwL5yz7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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