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有限公司拟进行定点零星修缮单位采购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 MZCZ02-2022016
2 、招标货物名称: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附后
3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本项目工程的国内施工企业。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 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②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格式详见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此项 ) 。
( 2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 %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 %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 “ 天眼查 ” 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 3 )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 “ ***网 ” 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 4 )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 “ ***网 ” 网站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 5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 6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7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统筹室内装饰、室外景观等专业,能够满足发包人招标项目的改造、改建、维护、应急修缮的处理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8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 9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录。
( 10 )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
( 11 )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注: 1. 以上第( 8 )、( 9 )、( 10 )( 11 )条须提供书面声明。 2. 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 3.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至 2022 年 3 月 21 日 ] , [ 上午 08:30 到 12:00 ,下午 14:30 到 18:00]( 北京时间,下同 ) 到本公司报名。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方式 1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如是法人,则无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报名方式 2 :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 ( 或传真 )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按以上任一种方式报名的方为有效报名,未切实满足报名手续的我公司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 [2022 年 4 月 7 日 ][09:00]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3 层开标室(****广场区 13 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开标时间: [2022 年 4 月 7 日 ][09: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3 层开标室(****广场区 13 层)。
8 、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执行。
9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网、***平台、***网站
10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网、***平台、***网站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 位: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 0591-****8390
1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场区 13 层
邮 编: 350000
电 话: 0591-****7863 转 807
传 真: 0591-****7861
项目联系人:鲁一峰、游秀敏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1
名称: 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有限公司定点零星修缮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规模: 数量不等的零星修缮维修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年预估总金额(含税): 150 万元 (据实结算)
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项目实施地点
1、 福州市五四路海晟连锁五四店
2、 福州市北环中路海晟连锁北环店
3 、****楼区湖东路海晟连锁湖东路店
4 、福州市北环西路海晟连锁通仙茶社店
5、 福州市华林路海晟连锁华林东店
6 、福州市乌山西路海晟连锁闽江印象店
7 、长乐机场海晟连锁门店
8 、其他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注:
1. 本项目总预算额、工程项目数量为预估合同期( 3 年)内总数量,实际数量和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 本项目所述零星修缮是指单项工程投资在 30 万元(含)以内的房屋建筑及附属构筑物的维修、改造等工程,包含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维修、水电维修、附属室外边坡、挡墙、道路、绿化景观、***网等修理及其他临时性紧急性小零散维修工程。
3. 合同履行期间,若施工内容有涉及到需与项目所在地相关人员沟通解决的问题时,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仅提供配合服务。
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勘察现场的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涨价因素,在合同执行中不再更改或调整价格。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所有税收和其它费用,须根据投标时国家及有关部门的现行税率和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计算,并列入投标人呈报的单价及总价金额中。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投标人由于投标人的失误的漏项,不允许再补列,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6. 投标人中标之后即为招标人的零星修缮服务定点供应商。合同期内招标人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本次招标相关的修缮服务进行增补,并签订补充协议或签订《委托事项通知书》进行委托,无需另行公告。招标人预计三年零星修缮服务规模:预估总金额 150 万元(含税),服务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利根据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情况调整实际需求。
成交金额以实际委托金额为准,不承诺保底采购金额。
中选结果适用于招标人所有部门(包含但不限于现有部门)。
投标人同招标人最终价格确定后 , 投标人接受可由招标人进行对应合同签署或委托事项通知书下发以及执行。
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期内根据业务委托的体量同投标人重新协商更新价格。
7. 《委托事项通知书》由招标人制作并填写 ( 《委托事项通知书》模板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中的附件 ) ,委托任务对接时给中标人。
8. 供应商评价与管理
中标人必须遵照中标人或中标人上级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
9. 供应商评价
为确保中标人的服务效果,中标人有权针对中标人的服务情况,定期进行供应商评价,《供应商评价表》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的附件,同时,中标人有权对《供应商评价表》的使用方式以及内容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10. 供应商管理
10.1 合同生效期间内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究经济赔偿。
(1) 实际的服务与投标文件承诺严重不符的;
(2) 不按招投标文件提供应承担其他服务的;
(3) 不按招投标文件中要求和承诺计费,没有按照价格优惠要求,擅自抬高收费价格的;
(4) 服务结算时给予对接人或单位回扣、赠送礼品及报销其它费用的;
(5) 拒绝接受检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修的;
(7) 保修期内确因服务质量问题拒绝免费售后服务的;
(8) 弄虚作假、虚报服务项目和服务费用的;
(9) 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将服务交由任何第三方进行;
(10) 因中标人服务质量问题,导致服务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
(11) 一年内因服务问题被投诉 2 次以上 ( 含 ) 的;
(12) 每半年一次的供应商服务评价为不满意的;
(13) 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情形。
10.2 、合同生效期结束后,发包人将对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的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若满意度评价低于 80 分,中标单位将不得参与新一轮的定点零星修缮单位采购项目招投标,但仍需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职责,直至服务期满、依据合同要求退还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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