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丁桥镇集镇园区消防水池基础工程
2.标段名称:丁桥镇集镇园区消防水池基础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工期:30天,改为工期:30日历天。
(2)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项目单位: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主任
电 话:199****0658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青阳县公园北路门面房 10 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2****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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