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科创产业园一期二标段智能化采购及安装补疑1
各投标单位:
现对合肥高新区科创产业园一期二标段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编号:2026AFGAZ51250)补疑如下:
1.问:(1)技术规范书中明确要求本次机房工程在设备间配置1台制冷量≥10KW的专用精密空调机组,但在清单中未见此项内容,请明确本次建设是否包含这台制冷量≥10KW的专用精密空调机组。技术规范书中机房工程害防护系统包含场地防水、灭火设备,清单中也未见此相关项,请明确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招标清单中7.5UPS不间断电源系统:149项:UPS机柜参数描述中仅体现柜体、配电单元、内置UPS电源、UPS电源后备电池时长描述,未见柜内制冷系统及单柜智能管理系统,是否需要同步考虑配置?请明确。(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未见动画演示视频附件上传节点,请增加。
答:(1)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2)无需考虑;(3)已新增动画演示视频附件上传节点。
2.问:(1)动画演示要求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和排他性与工程实际需求脱节: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核心考察投标人的施工能力、设备选型与系统集成能力。然而,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建设内容自行编制演示视频文件”,并“需要同步人工配音讲解”。这实质上是在考核投标人的“视频制作能力”和“文案配音水平”,对于具备优秀工程实施能力但未配备专业视频制作团队的中小企业构成不合理的壁垒,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过度要求增加投标成本:制作并配音长达5分钟的高质量演示视频,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而本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仅为498万元。将此类高规格的媒体演示要求强加于工程项目招标中,属于典型的“萝卜招标”特征,容易导致投标人为迎合形式而忽略工程本质。将不可控风险单方面转嫁投标人:备注第2条要求投标人“投标前须自行检查视频能否正常播放”,并规定若在评标现场“视频无法正常播放或画面停止、声音停止等问题的,相关风险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无法预知和控制评标现场的系统环境、兼容性及硬件设备,招标人将此项风险完全转嫁给投标人,显失公平。(2)演示要求内容与招标实际系统严重不符,评分设置不合理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实际包含的系统为9项: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楼宇自控)、机房工程、综合管路、三网及室分系统。然而,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演示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网络、综合管路、机房工程、视频监控、公共广播、信息发布、多媒体会议、楼宇自控、智能化系统集成管理等”,且要求“至少演示四项内容”。超范围强行要求演示:招标文件要求的“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管理”根本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无相关清单及技术要求)。要求投标人演示未采购、不存在的系统,毫无事实依据,不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客观评判“演示内容符合度”,也为特定拥有此类无关系统视频的投标人提供了量身定做的加分空间。评分区间主观且缺乏量化:评分标准仅以“优秀的(4.5-5分);良好的(3-4.5分);一般的(0-3分)”进行笼统描述。对于“系统成熟度”和“综合评分”,缺乏具体的、可量化的评审细则。(3)与资格及履约能力评判脱节,容易引发暗箱操作与资格及履约能力评判脱节:招标公告中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演示或视频制作能力,商务技术评分中也已包含“施工组织设计(8分)”、“品牌评审(5分)”、“售后服务(5分)”等内容,已足以全面考察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单列5分的“动画演示”缺乏必要性,存在重复评审和不当加分嫌疑。容易引发暗箱操作:由于视频演示的“优秀”与“良好”之间主观判定空间极大(相差1.5分),且无明确的评分细则,极易在评审过程中产生权力寻租空间,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违反“不得以特定条件限制”原则:要求提供演示视频并未在招标公告的资格要求中体现,而是在评标办法中突然袭击,导致部分合规企业因未准备视频而痛失5分,这实质上构成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变更要求。
答:(1)为更好的体现投标人技术能力并结合本项目需要设置详细评审标准,招标文件已在发布招标公告前进行预公示,请各投标人详细研判并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制作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动画演示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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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更好的体现投标人技术能力并结合本项目需要设置详细评审标准,招标文件已在发布招标公告前进行预公示,请各投标人详细研判并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路****号
联系人:庄工
电话:0551-****363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道****号
项目负责人:陈俊
电话:0551-****5033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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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538/FagSNKEBMqitpwL5Bl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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