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智慧消防”***网远程监控系统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3年10月26日 16:32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卫市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智慧消防”***网远程监控系统安装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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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中卫市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 ||
| 行政区域 | 沙坡头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6日 16:3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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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道****号)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1月07日 15: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道****号) | ||
| 预算金额 | ¥22.4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参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5399 |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大道****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参180****53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道****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佳189****7870 | ||
项目概况
中卫市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智慧消防”***网远程监控系统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KZD-ZC-2023015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智慧消防”***网远程监控系统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卫市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智慧消防”***网远程监控系统安装采购项目采购,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4)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网”(www.****.gov.cn)查询页面截图;(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6)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方式: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道****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道****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方式 : (1)网上发送。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 1354231598 @****.com。
(2)线下发送。 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大道****号
联系方式:杨参180****5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道****号
联系方式:陈佳189****7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参
电 话: 180****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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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537/vSMta4sBzWfgd2ZT5DY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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