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局 点击查看“法律服务功能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意见公示
****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局 点击查看“法律服务功能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乌****局 点击查看 | ||
| 行政区域 | **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乌****局 点击查看“法律服务功能区”租赁采购项目 | ||
| 采购单位 | 乌****局 点击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路****号 点击查看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乌****局 点击查看“法律服务功能区”租赁采购项目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乌****中心 点击查看(乌****中心 点击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乌****局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乌****局 点击查看“法律服务功能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乌****局 点击查看“法律服务功能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法律服务功能区”物业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新市区北京南路数码港大厦的物业整体服务(保洁、安保、停车、设施设备维保、消防监控等)均****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提供,且****公司 点击查看仍在服务履行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
物业服务-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https://****.cn 点击查看 (2.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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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537/iqgK4p0BLRKCxEZf1pt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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