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更正公告
2023年10月13日 14:18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 ||
| 行政区域 | 琼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 14:1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0月13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洪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3310 |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俞工 0898-****966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诚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道****号****花园二期22幢A702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洪工 0898-****331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CT202310-2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变更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俞工 0898-****9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诚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道****号****花园二期22幢A702房
联系方式:洪工 0898-****3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工
电 话: 0898-****3310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537/IFnBJ4sBzztYQAUlQ79A.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