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1081]ZYXC00[CS]20260004
二、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一采暖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绥芬河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一采暖工程):
废标理由:不满足招标文件有效供应商家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绥芬河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一采暖工程):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宪杰、韩龙江、刘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按照《国家发展改⾰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2015]299号)⽂件标准收取,参考《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件,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按1%计算,100万-500万按0.7%计算);(2)公⽰期后5个⼯作⽇内,成交供应商⼀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如成交,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进⾏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为如影响招磋商后续备案⼯作顺利进⾏的,视为⾃动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将不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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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绥芬河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一采暖工程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184****8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鹏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166****8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旭
电话:166****8969
黑龙江鹏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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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530/mYmTIqABMqitpwL5FKw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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