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单位:大庆市应急管理局
- 报价截止时间:2026-10-14 09:02:10
- 项目预算(元):59985.00
- 联系人:毕明志
-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大庆市萨尔****楼
-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到货
-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 小微企业优惠率(%): 0.00
售后服务要求
- 免费维修质保期: 5年
-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24小时
-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5年
-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24小时
踏勘需求
- 踏勘地点:大庆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原六中院内)
- 踏勘时间:2026-10-11 09:30:00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窗帘及类似品 | 阻燃双面雪尼尔遮光窗帘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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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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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1560 | 否 | 是 | 是 | 一窗帘 采购数量:1560平方米。 一、窗帘布料整体要求 1. 计量单位:平方米; 2. 预计使用材料:1560平方米 3. 采购窗帘材质:阻燃双面雪尼尔; 4. 克重:≥1400g/米(1m×2.8m); 5. 面料加工工艺:面料整体垂感好,加工细致规整,韩式做法,双倍打褶,高温定型,配金属钢制挂钩, 6. 颜色:待成交后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商榷。 7、免费加工, 免费安装,高空作业7米高,所需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安装在甲方指定地点。 二、窗帘布料性能要求 1. 材质含量(%):检测结果:聚酯纤维,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2. 纤维含量(%):检测结果:100%聚酯纤维,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3. pH值:检测结果:4.0~9.0,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4. 24种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mg/kg):检测结果:未检出,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5. 甲醛含量:检测结果:未检出,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6. 耐日晒色牢度变色(级):4-5,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7. 耐湿摩擦色牢度(级):检测结果:直向≥4,横向≥4,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8. 耐干摩擦色牢度 (级):检测结果:沾色≥4,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9 .耐皂洗色牢度(级):检测结果:沾色-醋纤≥4,沾色-棉≥4,沾色-锦纶≥4,沾色-聚酯纤维≥4,沾色-腈纶≥4,沾色-羊毛≥4,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遮光率:检测结果:≥95%,非涂层遮光,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11. 耐酸汗渍色牢度(级):变色≥4,沾色≥4,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12. 耐碱汗渍色牢度(级):变色≥4,沾色≥4,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13. 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2~-2.0、纬向:+2~-2.0,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14. 阻燃:依据GB/T 17591-2025,达到国家B1级标准,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15. 可萃取铅含量技术要求≤1.0%;可萃取铬含量 技术要求≤2.0%,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三、有关要求 1. 现场勘察要求:因高空安装环境复杂,潜在供应商应派出熟悉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及现场踏勘费用。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应当携带单位公章(必须与响应时供应商名称一致),踏勘前签署《现场勘察确认单》,参加现场踏勘人员签字捺印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价时需上传现场勘察确认单,未上传《现场勘察确认单》按响应无效处理要求 现场勘察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集合(地址:大庆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会议室。地址:原大庆6中院内),过时采购人不再接待供应商现场勘察。具体联系人:毕先生,联系方式:186****6745。 2. 潜在供应商应提供免费上门安装服务,高空作业要落实安全施工措施,负责相关安全责任。 3. 潜在供应商报价时应包含产品本身费用、辅材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4. 潜在供应商应明确所投标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投标文件应当满足采购方提出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5. 供应商须在中标后7日内按照提供样品与甲方确定窗帘颜色后,与甲方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6. 中标供应商需将所有商品搬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在指定位置完成安装调试。 7. 付款方式:采购方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30个工作日内按财政资金审批流程向财政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款项支付视财政拨款实际进度执行,中标供应商对此无异议。 8. 安装完成后,将进行联合验收,确保窗帘开合顺畅。 9. 供应商需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5年的整体质保期,售后上门服务年限5年。质保期内,任何因产品质量或安装问题导致的损坏,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 10.所有参与本项目比价的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所投对应产品全新样品递交至:****中心房间,联系人:毕明志,联系电话:186****6745。 需递交样品明细如下:1.窗帘布料样品:宽50cm×高50cm全新布样一块;2.窗帘专用无刷电机全新样品1台;3.铝合金轨道、窗帘罗马杆样品:各不少于10cm;4.窗帘杆侧装支架全新样品1个。逾期未送达、未完整提交全部样品的供应商,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不进入比价评审。样品递交、运输、制作、包装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样品审查规则:本项目样品仅用于资格符合性审查。采购人对样品外观、材质、厚度、工艺、结构及技术参数逐项核验,判定是否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①样品核查全部参数满足采购要求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进入比价排序;②样品存在材质不符、规格不符、工艺不达标、缺项、尺寸不足等任一问题的,视为响应无效,直接剔除,不参与比价排名。 样品封存与履约验收约束:本项目比价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所提交样品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封存,全程作为项目生产、供货、到货验收的唯一比对依据。 成交供应商最终供货所有实物必须与封存样品完全一致,面料、电机、轨道、罗马杆、支架材质、工艺、外观不得有任何差异。到货核验任意一项与封样不符,直接判定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取消采购订单,并依据采购规则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样品取回与处置规则:未成交供应商样品,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自行上门取回,逾期未主动取回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采购人按无主物品自行处置;成交供应商封存样品,留存至本项目整体质保期满后,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取回。 成交规则:本项目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规则》执行,在全部资格、样品、参数审查合格的有效供应商范围内,由最低报价供应商成交。 |
| 2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铝合金电动轨道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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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155 | 否 | 是 | 是 | 一、窗帘铝合金电动轨道整体要求 电动轨道采购数量: 155米 电动轨道参数:铝合金材质,采用双面氟碳喷涂处理工艺,宽度55mm,高度40mm,壁厚度≥1.6mm皮带采用内嵌20股钢丝绳,拉力强劲,传动箱材质均采用铝合金材质,内置铝合金齿轮,坚固耐用。 滑轮采用专用静音滑轮,单挂钩承重20KG,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二、窗帘铝合金电动轨道性能要求 1. 检验依据:GB5237.2-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Si%(0.2~0.6)、Fe%(≤0.35)、Cu%(≤0.10)、Mn%(≤0.10)、Mg%(0.45~0.9)、Cr%(≤0.10)、Zn%(≤0.10)、Ti%(≤0.10),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2. 铝型材可见表面氟碳喷涂和极氧化处理,轨道壁厚(轨道横截面上,金属管壁的厚度)最厚处应≥2.0毫米,载重量≥20kg/米,需提供具有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3. 轨道应为静音轨道,轨道宽度55毫米,高度35毫米。滑轮配备轴承轮,滑轮数量≥8个/米,窗帘悬挂方式为挂钩式。 4. 滑轨安装方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为顶装或者侧装,安装时使用的辅材固定窗帘轨道的“安装码”应为“加厚安装码”,每米配两个。 三、有关要求 1. 现场勘察要求:因高空安装环境复杂,潜在供应商应派出熟悉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及现场踏勘费用。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应当携带单位公章(必须与响应时供应商名称一致),踏勘前签署《现场勘察确认单》,参加现场踏勘人员签字捺印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价时需上传现场勘察确认单,未上传《现场勘察确认单》按响应无效处理要求 现场勘察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集合(地址:大庆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会议室。地址:原大庆6中院内),过时采购人不再接待供应商现场勘察。具体联系人:毕先生,联系方式:186****6745。 2. 潜在供应商应提供免费上门安装服务,高空作业要落实安全施工措施,负责相关安全责任。 3. 潜在供应商报价时应包含产品本身费用、辅材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4. 潜在供应商应明确所投标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投标文件应当满足采购方提出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5. 供应商须在中标后7日内按照提供样品与甲方确定窗帘颜色后,与甲方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6. 中标供应商需将所有商品搬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在指定位置完成安装调试。 7. 付款方式:采购方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30个工作日内按财政资金审批流程向财政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款项支付视财政拨款实际进度执行,中标供应商对此无异议。 8. 安装完成后,将进行联合验收,确保窗帘开合顺畅。 9. 供应商需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5年的整体质保期,售后上门服务年限5年。质保期内,任何因产品质量或安装问题导致的损坏,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 10.所有参与本项目比价的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所投对应产品全新样品递交至:****中心房间,联系人:毕明志,联系电话:186****6745。 需递交样品明细如下:1.窗帘布料样品:宽50cm×高50cm全新布样一块;2.窗帘专用无刷电机全新样品1台;3.铝合金轨道、窗帘罗马杆样品:各不少于10cm;4.窗帘杆侧装支架全新样品1个。逾期未送达、未完整提交全部样品的供应商,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不进入比价评审。样品递交、运输、制作、包装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样品审查规则:本项目样品仅用于资格符合性审查。采购人对样品外观、材质、厚度、工艺、结构及技术参数逐项核验,判定是否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①样品核查全部参数满足采购要求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进入比价排序;②样品存在材质不符、规格不符、工艺不达标、缺项、尺寸不足等任一问题的,视为响应无效,直接剔除,不参与比价排名。 样品封存与履约验收约束:本项目比价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所提交样品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封存,全程作为项目生产、供货、到货验收的唯一比对依据。 成交供应商最终供货所有实物必须与封存样品完全一致,面料、电机、轨道、罗马杆、支架材质、工艺、外观不得有任何差异。到货核验任意一项与封样不符,直接判定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取消采购订单,并依据采购规则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样品取回与处置规则:未成交供应商样品,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自行上门取回,逾期未主动取回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采购人按无主物品自行处置;成交供应商封存样品,留存至本项目整体质保期满后,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取回。 成交规则:本项目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规则》执行,在全部资格、样品、参数审查合格的有效供应商范围内,由最低报价供应商成交。。 |
| 3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罗马明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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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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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178 | 否 | 是 | 是 | 窗帘罗马杆 采购数量178米 一、窗帘明杆,材质:铝合金,可见表面氟碳喷涂和氧化处理,杆直径≥26mm,壁厚3mm,两侧铝合金封头壁厚2.5mm。 二、墙侧装支架长度120mm,墙面支撑高度≥80mm,宽度≥23mm 1. 材质:铝合金,一体挤压成型,三角框架加强结构;禁止S型弧形单臂结构. 2. 结构:底部加宽安装底板,中部三角形镂空加强腔体,上部C型托杆承托卡口; 3. 壁厚:支架主受力平直臂基材最小壁厚≥6.5mm(不含表面防护涂层),壁厚检测仅测量受力臂平直区域,圆弧、卡口、底板、孔洞位置不作为壁厚验收测点; 4. 表面:阳极氧化哑光处理; 5. 承载力:单支支架静态承重≥50kg; 6. 供货一致性:进场实物外观、结构形式须与招标提供样品完全一致,结构样式不符视为不满足招标要求。 三、免费加工安装(含所有配件辅料),运输,高空作业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有关要求 1. 现场勘察要求:因高空安装环境复杂,潜在供应商应派出熟悉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及现场踏勘费用。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应当携带单位公章(必须与响应时供应商名称一致),踏勘前签署《现场勘察确认单》,参加现场踏勘人员签字捺印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价时需上传现场勘察确认单,未上传《现场勘察确认单》按响应无效处理要求 现场勘察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集合(地址:大庆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会议室。地址:原大庆6中院内),过时采购人不再接待供应商现场勘察。具体联系人:毕先生,联系方式:186****6745。 2. 潜在供应商应提供免费上门安装服务,高空作业要落实安全施工措施,负责相关安全责任。 3. 潜在供应商报价时应包含产品本身费用、辅材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4. 潜在供应商应明确所投标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投标文件应当满足采购方提出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5. 供应商须在中标后7日内按照提供样品与甲方确定窗帘颜色后,与甲方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6. 中标供应商需将所有商品搬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在指定位置完成安装调试。 7. 付款方式:采购方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30个工作日内按财政资金审批流程向财政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款项支付视财政拨款实际进度执行,中标供应商对此无异议。 8. 安装完成后,将进行联合验收,确保窗帘开合顺畅。 9. 供应商需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5年的整体质保期,售后上门服务年限5年。质保期内,任何因产品质量或安装问题导致的损坏,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 10.所有参与本项目比价的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所投对应产品全新样品递交至:****中心房间,联系人:毕明志,联系电话:186****6745。 需递交样品明细如下:1.窗帘布料样品:宽50cm×高50cm全新布样一块;2.窗帘专用无刷电机全新样品1台;3.铝合金轨道、窗帘罗马杆样品:各不少于10cm;4.窗帘杆侧装支架全新样品1个。逾期未送达、未完整提交全部样品的供应商,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不进入比价评审。样品递交、运输、制作、包装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样品审查规则:本项目样品仅用于资格符合性审查。采购人对样品外观、材质、厚度、工艺、结构及技术参数逐项核验,判定是否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①样品核查全部参数满足采购要求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进入比价排序;②样品存在材质不符、规格不符、工艺不达标、缺项、尺寸不足等任一问题的,视为响应无效,直接剔除,不参与比价排名。 样品封存与履约验收约束:本项目比价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所提交样品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封存,全程作为项目生产、供货、到货验收的唯一比对依据。 成交供应商最终供货所有实物必须与封存样品完全一致,面料、电机、轨道、罗马杆、支架材质、工艺、外观不得有任何差异。到货核验任意一项与封样不符,直接判定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取消采购订单,并依据采购规则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样品取回与处置规则:未成交供应商样品,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自行上门取回,逾期未主动取回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采购人按无主物品自行处置;成交供应商封存样品,留存至本项目整体质保期满后,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取回。 成交规则:本项目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规则》执行,在全部资格、样品、参数审查合格的有效供应商范围内,由最低报价供应商成交。 |
| 4 | 窗帘及类似品 | 无刷电机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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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29 | 否 | 是 | 是 | 一、相关参数 无刷开合窗帘幕布驱动电机,数量29台。 额定功率:300W; 额定电压:AC220V; 额定频率:50Hz; 输出扭矩:≥25N·m; 输出转速:≤30r/min; 额定电流:≤0.85A; 工作制:S1(连续工作制); 功能要求:内置减速机构、电磁失电抱闸、双向行程限位保护、过载保护、过热保护;适配窗帘幕布宽度6.5m、高度7m开合幕布驱动;支持RS485中控系统联动;支持单频、多频遥控器控制;可通过遥控器设置电机行程,方便高空工况下电机限位调试及维修;具备安全防坠落能力;电机采用铝合金机壳。 电机配有电机铭牌(标牌),铭牌清晰标注产品型号、额定功率、额定频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输出扭矩(单位N·m)、工作制、关键参数,标识牢固、不易脱落。 投标人须提供由具备资质认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报告参数应与所投产品一致。 二、有关要求 1. 现场勘察要求:因高空安装环境复杂,潜在供应商应派出熟悉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及现场踏勘费用。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应当携带单位公章(必须与响应时供应商名称一致),踏勘前签署《现场勘察确认单》,参加现场踏勘人员签字捺印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价时需上传现场勘察确认单,未上传《现场勘察确认单》按响应无效处理要求 现场勘察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集合(地址:大庆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会议室。地址:原大庆6中院内),过时采购人不再接待供应商现场勘察。具体联系人:毕先生,联系方式:186****6745。 2. 潜在供应商应提供免费上门安装服务,高空作业要落实安全施工措施,负责相关安全责任。 3. 潜在供应商报价时应包含产品本身费用、辅材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4. 潜在供应商应明确所投标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投标文件应当满足采购方提出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5. 供应商须在中标后7日内按照提供样品与甲方确定窗帘颜色后,与甲方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6. 中标供应商需将所有商品搬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在指定位置完成安装调试。 7. 付款方式:采购方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30个工作日内按财政资金审批流程向财政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款项支付视财政拨款实际进度执行,中标供应商对此无异议。 8. 安装完成后,将进行联合验收,确保窗帘开合顺畅。 9. 供应商需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5年的整体质保期,售后上门服务年限5年。质保期内,任何因产品质量或安装问题导致的损坏,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 10.所有参与本项目比价的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所投对应产品全新样品递交至:****中心房间,联系人:毕明志,联系电话:186****6745。 需递交样品明细如下:1.窗帘布料样品:宽50cm×高50cm全新布样一块;2.窗帘专用无刷电机全新样品1台;3.铝合金轨道、窗帘罗马杆样品:各不少于10cm;4.窗帘杆侧装支架全新样品1个。逾期未送达、未完整提交全部样品的供应商,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不进入比价评审。样品递交、运输、制作、包装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样品审查规则:本项目样品仅用于资格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对样品外观、材质、厚度、工艺、结构及技术参数逐项核验,判定是否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①样品核查全部参数满足采购要求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进入比价排序;②样品存在材质不符、规格不符、工艺不达标、缺项、尺寸不足等任一问题的,视为响应无效,直接剔除,不参与比价排名。 样品封存与履约验收约束:本项目比价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所提交样品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封存,全程作为项目生产、供货、到货验收的唯一比对依据。 成交供应商最终供货所有实物必须与封存样品完全一致,面料、电机、轨道、罗马杆、支架材质、工艺、外观不得有任何差异。到货核验任意一项与封样不符,直接判定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取消采购订单,并依据采购规则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样品取回与处置规则:未成交供应商样品,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自行上门取回,逾期未主动取回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采购人按无主物品自行处置;成交供应商封存样品,留存至本项目整体质保期满后,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取回。 成交规则:本项目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规则》执行,在全部资格、样品、参数审查合格的有效供应商范围内,由最低报价供应商成交。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gov.cn)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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