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13号线霍尼韦尔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套装及气瓶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4号线)及港铁中铁电化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13号线)现就霍尼韦尔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套装及气瓶采购项目进行联合询价,诚邀符合要求的公司参与。
本次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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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业主公司名称 |
合同编号及项目名称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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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
410010321-霍尼韦尔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套装及气瓶(L4) |
1. 霍尼韦尔SCBA825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套装1套; 2. 霍尼韦尔SCBA825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1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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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港铁中铁电化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
413000351-霍尼韦尔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套装(L13) |
1. 霍尼韦尔SCBA825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套装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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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两个项目为联合询价项目,须同时递交上述项目响应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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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对申请人的要求为:
1) 近3年至少有1份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业绩。
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截图显示经营状态正常,如显示经营状态异常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正在处罚期的不予通过。
有意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申请人在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逐页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
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导出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报告需包含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名录页、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页等。
3)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 指定联络人的姓名、职位、联络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请人领取采购文件须知: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业主有权在合同询价过程中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申请人无合理理由拒绝配合提供复核验证材料或被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的,业主有权不接受其申请或取消其参与后续评审及中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
3) 在业主及关联公司有不良履约记录且正在处罚期的申请人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1) 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工作日9:00-17:00);
2) 领取形式:邮箱发送PDF版采购文件;
3) 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755-****6009,邮箱:__****@****.****.cn;
4) 申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时,应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领取采购文件:合同编号410010321及413000351采购项目申请资料”。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 2025年12月10日下午14:00 之前派人将密封的响应文件投递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和平路 1000 号港铁(深圳)****大楼前台的“投标箱”内。如未按规定在响应时间截止期前递交响应文件,业主将不接受其响应文件并原封退回。
免责声明:
1) 本公告所载的一切内容仅作指引,绝不构成业主与其它任何一方之间具约束力的法律协议,且业主保留修改本公告的权力。
2) 响应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业主将不接受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响应人承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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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528/6kyKxJoB8JITibH4sTV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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