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能源化工消防及应急车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哈密能源化工消防及应急车辆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5040121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50401210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广东永强奥林宝国际消防汽车有限公司 | 徐工消防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733.000000 | 738.00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业绩 | 1、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全省消防车辆(第一批)、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1月13日 2、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合同、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8日 3、中化舟山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有限公司1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协议、中化舟山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有限公司、2025年1 月13日 4、2022年度全省车辆及器材装备(第一批)采购项目—消防车辆(一)、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12月19日 5、2022年度全省车辆及器材装备(第一批)采购项目—消防车辆(一)、无锡市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12月15日 6、无锡、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度计划外车辆集中采购项目、无锡市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1月12日 7、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支队级消防车辆采购项目、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3月28日 8、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支队级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3月31日 9、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支队级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5月23日 10、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支队级消防车辆采购项目、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4月1日 11、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支队级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无锡支队、2022年4月1日 12、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车(灭火类C)采购项目、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1月17日 13、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车(灭火类A)采购项目、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1月16日 14、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车(灭火类C)采购项目、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12月15日 15、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车(灭火类A)采购项目、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12月11日 16、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车(灭火类A)采购项目、宁海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12月9日 17、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车(灭火类A)采购项目、宁波市镇海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12月9日 18、****中心重型泡沫消防车采购公开招标、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8月9日 |
1、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25.1 2、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灭大消防车采购项目(第二批)、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3 3、2021长江镇化工园区提档升级项目-特勤消防站装备(重型泡沫消防车)项目、富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5 4、虹景新材料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项目、江苏虹景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8 5、东莞市谢岗镇专职消防队粤海消防站消防车采购项目、东莞市谢岗镇专职消防队、2023.6 6、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消防装备集中采购项目(消防车辆)、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1 7、消防车框架采购项目、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2024.6 8、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支队级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5 9、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度计划外车辆装备(第一批)采购项目、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11 10、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度消防装备采购项目十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12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50401210001 |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苏绍坤 电话:0951-***1049
邮箱:20****@****.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网www.****.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523/bCxWu5UB3TRrZyDJIfxv.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