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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经济开发区(冀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站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经济开发区(冀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站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涉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涉县经济开发区(冀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涉行审投字〔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提升开发区(冀津园区)发展能级,拟对现有的消防站实施改造提升,改造面积3754.5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517.65平方米,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等。主要包括站务用房和消防车库等。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0 09:00至2024-08-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实行“双盲”政策,即“盲抽”、“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998。(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申伟伟、0310-***6505;招标人:河北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李建旺、0310-***889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涉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0-***7616 电子邮箱:sx****@****.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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