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克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承克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服务已由 河北承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承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其他:100% ,招标人为 河北承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承克高速公路项目位于围场县,起自冀蒙界吐力根河北营林区河口与承克高速内蒙段相接,向南沿省界经塞罕坝西、御道口牧场、****楼、道坝子、****城北接大广高速围场支线。本项目路线全长约106.3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主线(不含互通区、服务区)共设置特大桥7289米/4座,大桥8868.25米/22座,中桥447米/6座,小桥56米/2座,涵洞111道。****道****米/5座,****道****米/2座,****道****米/3座。服务型互通立交5处,分离式立交4座,天桥8座,通道69道。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3处,隧道管理站2处,****中心处。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①依据工程进度,适时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不包含房建工程消防专项验收)、绿化工程开展交工验收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的把控、检测资料的连续、完整、准确;②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等相关规范要求,及时出具各种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和频率获得质量监督机构认可,检测报告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备案;③交工验收前3个月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对相关单位进行现场交底,明确相关方职责范围及工作计划,确保交工验收事项的顺利推进。④负责邀请交工验收专家。⑤负责审核相关单位提交建设单位的与交工验收相关的资料。⑥负责向质量监督部门提交与交工验收事项相关的资料。⑦负责编制交工验收报告,并向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单位备案。⑧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季度现场实体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报告。⑨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与本项目交工验收有关的其他工作。2.3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 2.4最高限价:304万元。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完成本项目交工验收止。(最终以检测服务需求或委托人工作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证书、交通工程专项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以及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3.1.2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1个及以上30km高速公路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相关服务项目;
3.1.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信誉要求: (1)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未被列入中国能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集团交通投资有限公司D级供应商名单或黑名单的(招标人自行查询);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证,高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不良记录;至少在1个高速公路交工验收服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职务,且需附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05 09:00 至 2025-09-1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26 09:30:00 ,递交地点/***平台为 ***平台https://www.****.com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平台https://www.****.com、***网上发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https://www.****.com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承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电话:0314-***1777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承克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服务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承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实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 | 地址: | 承德市双****小区 |
| 邮编: |
068450 |
邮编: | 068450 |
| 联系人: |
陈诗萌 |
联系人: | 焦大强 |
| 电话: |
0314-***1777 |
电话: | 0314-***5999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520/PPIuE5kBKo-layra7g4_.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