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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 ,招标人为 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新建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主装置、配套建设的公用工程和相关辅助设施。主要工程有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18万吨/年废盐处理装置。辅助装置及公用工程包括酸碱罐区、酸碱装卸站、循环水站、冷冻站、脱盐水站、空压制氮站、消防水站、事故废水及雨水监控池、初期雨水池、氢气锅炉、1#变电所、****楼、检维修仓库、****楼、门卫C/D、气氯管线、1#地磅/2#地磅等。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从完善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的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开车、性能考核完成直至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围墙、大门、门岗、桩基、***网、道路、建筑基础、厂区建筑、室内地面硬化、厂区硬化(绿化)、车间地面自流平施工及划线、供水、供热、制冷、供汽、供电、道路照明、安全、环保、消防、信息系统、厂大门口连接路。废盐装置及30万吨烧碱全部生产装置、公辅设施、总体和厂外工程。包括废盐精制、盐库、化盐、一次盐水及膜法脱硝、整流、电解/二次盐水/淡盐水脱氯、氯气处理及压缩、氢气处理及压缩/盐酸合成、氯气液化、酸碱罐区及装卸站;循环水站、脱盐水站、空压制氮站、消防水站、事故废水及雨水监控池、初期雨水池、氢气锅炉、1#变电所、****楼、检维修仓库、****楼、门卫C、门卫D、1、2号地磅;总图运输、厂区给排水系统、厂区管廊、厂区电气、厂区电信;厂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3财务要求: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需提供成立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1.4业绩要求: (1)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单独投标的,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年生产能力15万吨及以上离子膜烧碱项目EPC业绩,或者同时提供一项已承揽年生产能力15万吨及以上离子膜烧碱项目设计业绩和一项已承揽年生产能力15万吨及以上离子膜烧碱项目施工业绩(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单独提供一个设计业绩或者一个施工业绩,均属于无效业绩);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一项年生产能力15万吨及以上离子膜烧碱项目EPC业绩,或者联合体设计方提供一项已承揽年生产能力15万吨及以上离子膜烧碱项目设计业绩同时联合体施工方提供一项已承揽年生产能力15万吨及以上离子膜烧碱项目施工业绩。 注: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规模和业绩内容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网(htt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个;(2)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3特别提醒: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3.1.2财务要求:3.1.3财务要求: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需提供成立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个;(2)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26 09:00 至 2025-02-0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2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4.3购买流程:登录“***平台”(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CA 办理: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可凭上海冀中CA或河北冀中CA进行项目投标。上海冀中CA***网址:https://www.****.com,服务热线:400****660;河北冀中CA***网址:https://www.****.com,服务热线:400****355。4.4在“***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010-****3690(周一至周五8:30-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17 14:00:00 ,递交地点/***平台为 ***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0.2 款规定的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瑞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曹旭、冯志颖 ,联系电话:158****6280、198****2117 ,联系地址: 邯郸市高开区为民路金都饭店C座19层 ,电子邮箱: hd****@****.com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 电话:139****6401 电子邮箱:1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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