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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场所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场所消防改造工程已由 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 以 冀石长审批备字〔2024〕06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场所消防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建设南大街 21 ****大厦。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消防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人员、设备、资金和施工能力;(2)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单位办理有劳动关系并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5至2024-08-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路与****大厦九层招标部)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项目名称、委托人电话(手机)、邮箱,以方便代理机构与投标人联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05 09:30 ,地点为 石家庄市槐安路与****大厦西门9层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与十****大厦,联 系 人:郝慧丽,电 话:0311-****7366 ,邮 箱:sj****@****.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311-****1718 电子邮箱:18****@****.cn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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