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河新区实验高中智慧校园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河新区实验高中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局 点击查看,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项目地点:**沂河新区 2、规 模:本项目为沂河新区实验高中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综合布线及室外管网系统、网络及机房系统、视频监控报警巡更系统、多媒体系统、校园广播系统、录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图书馆管理系统、篮球馆比赛计分系统、餐饮及水控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门禁及通道闸管理系统等。 3、计划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可暂按要求天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5、本招标项目总投资:约********.**元。 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申请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 点击查看)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gov.cn 点击查看)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gov.cn 点击查看)无行贿犯罪记录。 3、提供由投标申请人盖章的书面承诺,声明本项目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发生拖欠行为;承诺在项目施工前对除主体工程外,对分包工程的拟分包单位进行申报,拟分包单位所提供的人员、设备等应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4、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同****公司 点击查看,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最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或包含7家时,则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年**月** 日至****年**月**日。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资格预审文件领取下载。网址:http://****.gov.cn 点击查看。 3、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时**分,地****中心 点击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本项目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须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加资格预审会议时务必使用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根据******办公室 点击查看《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3号)规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 **月**日至****年 **月**日,过时不予受理。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年**月**日上午**时**分,过时作废。 3、开标日期:****年**月**日上午**时**分。 4、地点:临****中心 点击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临****局 点击查看 地 址:沂****路****号 点击查看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山****司 点击查看 地 址:**省**河东****路****号 点击查看名都国际2号楼***室 联系人:吴有超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3、监督部门: 名 称:临****办公室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4、异议受理部门 名 称:临****局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日期:****年**月**日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511/wAzFq54Bni4p5U9XvLWT.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