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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片区文昌路、文汇路、尚廉街、尚廉南街生活消防管道供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楼片区文昌路、文汇路、尚廉街、尚廉南街生活消防管道供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SHGC-261009-01-01 2.2项目名称:****楼片区文昌路、文汇路、尚廉街、尚廉南街生活消防管道供水工程 2.3建设地点:****楼片区 2.4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四条路段供水管道敷设:尚廉街、尚廉南街、文汇路、文昌路,均采用DN300球墨铸铁管。主要施工内容含球墨铸铁管、无缝钢管敷设,闸阀及各类管件安装,管沟土方开挖及回填,钢筋混凝土检查井浇筑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80日历天,注: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3501217.33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6年10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平台(网址:www.****.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om.cn。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网服务指南-****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备注:相关操作***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平台、***网、***网、****城***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联 系 人:林科长 电 话:0538-***3459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兴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大厦 项目负责人:张苗苗 电 话:0538-***3887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张苗苗;联系方式:0538-***3887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538-***1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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