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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区供热调峰热源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8991(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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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区供热调峰热源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政公用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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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
- 2.2 建设规模:(1)新建1座燃气锅炉房,装机规模为9×116MW燃气热水锅炉,并配套建设锅炉热力系统、烟风系统及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自控、燃气等辅助系统及设施。(2)项目红线内设置有燃气锅炉房、35kV变电站(35kV变电站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补水处理站、消防水泵房、附属用房、燃气调压设施、检修车间等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为127.5亩。
(3)新建联通热水管道,由新建燃气锅炉房直埋敷设至魁玉路与化工路交口位置与烟台500***网连接,供热管道管径为DN1600-DN1200-DN1000,管道路由长度约为5.9km。
(4)新建联通热水管道,由新建燃气锅炉房直埋敷设至魁玉路南侧、蓝烟铁路西侧与万华余热管道连接,供热管道管径为DN1400,管道开槽长度约为3.9km。
(5)****城***网至燃气锅炉调压设施间的天然气管道,包含DN500****道****.5km,DN700****道****.7km。配套1座高压-次高压天然气调压站。
(6)主要设备:9×116MW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辅机,8***网循环泵,8台锅炉循环泵,3台补水泵,2套除污器,全自动软水器,真空、化学、电化学联合除氧器,软化水箱,氧化水箱,消防水箱,消防泵组,口径DN500以及以上的手动阀门,电动阀门,安全阀,排风机,厂区采暖换热机组,天然气调压计量柜组以及换热器,以及配套的变频器、配电柜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整体施工并通过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且试运行成功并交付使用。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施工过程中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并满足图纸设计要求、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国家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验收,质量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之日起计算,工程整体保修期不低于2年。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限不低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质量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保修完成并经验收后,保修期重新计算。
- 2.5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含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相关手续办理、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具体招标范围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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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施工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公用管道安装(GB1、GB2)】,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配备要求,***平台查询为准。注册人员***平台查询达不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取消评标资格。根据《****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企业,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使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附***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
- 3.6 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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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24日 18:00至2026年03月31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网(山东?烟台)/***网”(http://****.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04月14日 09:00 ****中心第二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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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14日 09:00,地点为:****中心第二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网上签到, ***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ov.cn)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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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平台、***网、***网、***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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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
-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gov.cn。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网址:http://144.123.23.218:20000/jyweb/yt-login?appId=41。
- 7.2 ***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7.3 本项目采用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
- 7.4 根据烟建建管〔2023〕2号关于《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 7.5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国风,电话:0535-***557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垂花、寻明鑫,电话:0535-***8862。
- 7.6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535-***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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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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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烟台市政公用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烟台****街****号 |
地址:****街****号****大厦 |
| 邮编:264000 |
邮编:264000 |
| 联系人:国风 |
联系人:孙垂花、寻明鑫 |
| 电话:0535-***5579 |
电话:0535-***8862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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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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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 |
联系方式:0535-***8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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