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N0122FCZZ262624 | 项目名称 | ****道****号****中心****楼一处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心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 挂牌价格 | 148.471 | 挂牌期间 | 10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www.****.com |
| 转让说明事项 | 1、经营用途 教育及办公。 2、特别提示 (1)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户竞得,由出租方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负责原承租户的撤离清场工作。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装修(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承租方须待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完毕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承租方。 (2)出租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资料。 (3)本次出租标的优先承租权的行权方式为场内过程行权。不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优先承租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竞租申请和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具体交易程序和规则如下: ①在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个竞租人(一个普通竞租人或一个优先承租权竞租人)的:按协议出租方式成交,该竞租人确定为承租方。 ②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竞租人(普通竞租人或优先承租权竞租人)的: A.按本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 B.如有优先承租权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通过同价跟价的方法即时行使优先承租权。 C.最优报价人为最终承租方(最优报价人为优先承租权竞租人的,确定该优先承租权竞租人为最终承租方;最优报价人为普通竞租人的,确定该普通竞租人为最终承租方)。 ③优先承租权人应当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行使实施办法》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本公告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 (4)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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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510/UVH0H6EBni4p5U9X3fg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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