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食堂及西门经营场地出租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60811441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08-18 11:00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6-08-31 17:30 |
| 项目交易分类 | 实物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首次发布 | 是 | ||
| 联系人 | 万老师 | 联系电话 | 139****0844 |
| 主管单位 | |||
| 转让方信息 | |||
| 出租方名称 |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所属行业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法定代表人 | 孙红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12650100457630731J |
| 注册资本 | 0.0万元 | ||
| 标的信息 | |||
| 标的名称 |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食堂及西门经营场地出租项目 | 标的编号 | 20260811441001 |
| 租赁价格 | 1045300.00元/年 | 评估结果 | 1045300.00元/年 |
| 转让底价 | 1045300.00元/年 | 建筑面积 | 2286.25平方米 |
| 保证金 | 209060.0元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2026-08-31 17:30 |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5-25 |
| 核准(备案)机构 | 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7-30 |
| 出租期限 | 3年 | ||
| 资产来源 | 规格型号 | ||
| 数量 | 0.0 | 购置时间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批准单位名称 | 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批准文(件)号 | 市卫健委2026第18次党组会 |
| 国资监管机构 | 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 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信息披露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有意向者请详细阅读附件《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食堂及西门招标要求》并进行现场踏勘后报名。 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食堂及西门经营场地出租项目 2. 服务地点:****路****号乌鲁木齐市****楼地下负一层食堂(建筑面积2252.4㎡)****楼(建筑面积33.85㎡)。两处整体出租,不接受分开承租。 3. 当前经营状况:现有承租方合同于2026年8月31日到期,本次招租不负责原承租方人员、设备、物资处置,由意向方自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状。 4. 租赁用途:对院区服务对象提供餐饮服务(中餐、清餐);****楼需使用我院专用牌匾(友谊膳食房),对外供应产品需以我院营养药膳食品为主自主产品为辅。 5. 承包模式:整体承包,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用途。严禁任何形式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承租方自主投入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6. 服务对象:医院全体职工、实习生、规培生、进行生、住院就诊患者、及家属。 7. 合同期限:租赁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院方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考核不合格出租方有权不予续签、终止租赁关系。设置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个日历日,成交承租方须按医院标准开展供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合同,试用期租金计入合同总期限,按成交年租金标准计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项目重新挂牌招租,承租方按实际占用天数支付租金。 8. 转让底价:104.53万元/年。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10%),最终以成交价为年租金。 9. 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方须缴纳竞租保证金209060元。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规定原路退还;成交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办理退还或转价款,意向承租方如发生竞价违约、弃标等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认真查看并确认租赁物场地、设备设施、管线等现状后确定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勘验标的时间:工作日均可。 联系人:万老师139****0844。 重要提示:意向承租方现场踏勘时务必携带“受让方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经现场审核资格通过后方可取得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10. 交易方式:(1)只有一名意向承租方的,按照转让底价协议成交;(2)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中心***网络竞价,加价幅度为20000元,网络竞价遵循价高者得确定承租方 11. 其他费用:承租后发生的一切纠纷或维修及水、电、暖气、燃气、电话费、物业费、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不可报销、折抵房租及押金或减免租期。 12. 其他要求: 1) 标的物以现状对外出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改造义务。标的不得存放危险品、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及活动,合同期内变更使用用途时,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2) 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 3) 经营许可范围包含食品经营管理、餐饮服务等;禁止经营烟酒、三无产品及院方规定禁售品类,所有商品均需规范明码标价。 4) 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需在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成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按照有关部门的消防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配套设施设备,办理以上手续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待出租方核实、检验以上资质及设施设备通过后才可营业。 5) 正常的房屋结构性修理费用及日常维修、消防设施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能将房屋进行分户出租,或转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 13. 合同成立后,承租方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费,承租方可根据使用需求,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对房屋内部进行装修改造,但改造项目不得改变房屋内部主体结构。 14. 风险提示 两处整体出租,不接受分开承租。租赁期间,相关经营、使用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开工。若因不可抗力、政府要求、合规整改等原因,需对两处标的进行拆除、征迁、停业等,承租方须按出租方要求无条件搬离。上述情形下产生的搬迁、停业、装修、经营等全部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接受以上全部条款,自愿承租,无异议。后期如医院统一结算方式,所产生的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 项目****中心缴纳的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16. 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在不变更公告条件前提下,延长10个工作日公告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评估报告到期为止;评估报告到期本项目自动终止挂牌。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基本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信誉要求:近3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消防安全事故、违法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3年及以上食堂管理工作经验;厨师长持有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持有有效资格证书。 4.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具备健全财务制度及良好商业信誉。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支付方式:最终成交价为承包费。乙方每年向院方支付承包费,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年度承包费的50%,合同履行期届满六个月之日起5日内,支付剩余50%承包费,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院方收到款项后向乙方提供发票。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院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10%) 2. 履约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中标人成交后配合医院管理的相关要求。 3. 试用不合格者按天支付租金(按中标金额核算),***网。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
| 交易机构信息 | |||
| 交易机构名称 | 乌****中心(****中心) | ||
| 联系电话 | 0991-***4482、0991-***4164 | ||
| 联系地址 | 乌****中心(****中心)****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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