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国际汽贸城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国际汽贸城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局 点击查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FGQB-****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邻****司 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企业自筹及国内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邻****司 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局 点击查看(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FGQB-****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2项目内容及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约******㎡,包****中心 点击查看*****㎡、汽车零配件批发市场*****㎡、新能源与智能网联专区*****㎡、批发仓储区*****㎡、批****中心 点击查看*****㎡、综合服务及附属用房****㎡,配套建设车辆检测及试验场地、货运周转、停车场等汽商配套设施,搭建智能批发市场管理平台,完善地块室外管网、消防、安全、道路及硬质铺装等辅助设施和给排水、电气等公用工程。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质量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及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内容的全部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的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3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ov.cn 点击查看)—“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州))(网址:https://****.cn 点击查看)—“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6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邻****局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邻****司 点击查看
地 址:****路****号 点击查看
邮 编:******
联 系 人:汪老师
电 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广****公司 点击查看
地 址:****区金安大道二段**号-**号
邮 编:******
联 系 人:黄老师
项目负责人:陈廷廷
电 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年6月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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