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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交投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第二次)网络竞价公告

2026-09-04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四川 - 广安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广安交投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
项目预算 11.98万
省份/直辖市 四川 所属地区 广安市
采购单位 广安交投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杨老师 152****2066
更多联系方式 谢女士 0826-***9125
代理机构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代理联系方式 151****7378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交投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广安交投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第二次)”***网络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交投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安交投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采购(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最高限价(不含购置税):11.98万元,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车型

能源类型

CLTC续航(KM)

车身颜色

单车限价(万元)

数量(辆)

总额

(万元)

1

吉利银河星舰7EV-远航

纯电动

605

11.98

1

11.98

注:

1.最高限价包括车辆购置费、税费(不含购置税)、运费(送达广安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保修期内保修服务、随车工具及备配件等费用,发票按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在交货时,如所供车辆市场销售价格低于合同单价的,则自价格调整之日后的供货车辆结算单价按降低后的价格执行;若所供车辆市场销售价格上涨,则车辆结算单价不予调整,按合同单价执行。

3.车辆详细参数详见附件。

二、采购要求

(一)项目简介:采购人因业务需要,拟购置车辆用于经营,车型的详细参数详见附件。

(二)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货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次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车辆供货。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车辆附属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合格证及一致性证书、质量服务卡或保修册、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随车工具及备配件(三脚架、反光背心、打气筒及补胎液、牵引钩、千斤顶、套筒、应急救援手册、随车手册套装)等。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车身漆面应色泽一致、表面光滑,无流挂、桔皮、漏漆、裂纹、气泡等缺陷。如提供的车辆、车型、外观与采购公告的要求不符或存在破损或损坏等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更换合格车辆。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交货期延误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条款,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赔偿。

(四)服务要求:

1.车辆出厂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前90个日历天。

2.每车随车配置2L车载水基灭火器1个。

3.车辆交付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安装地点为采购人无偿配置充电桩1个,标准不低于7KW,充电桩的安装、调试、审批手续、材料(含30米标准电缆)由供应商负责。

(五)验收方式:

1.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1)供应商全部车辆供货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及供应商共同完成验收,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表。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竞价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采购合同、厂家出具的附件、合格证、清单等资料作为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存在不同的,按竞价公告执行;竞价公告没有规定的,由采购人在采购相应的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标准或采购合同规定的情形,供应商无条件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政策执行,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2.供应商不能按时完整交付车辆及规定的资料,采购人有权不给予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处理。

(六)付款方式:

采购人在车辆验收合格后次日起2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支付。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义务止。

(八)车辆质保及售后服务事宜:

1.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符合出厂检验标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确保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及上牌行驶。

2.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上牌时为首任车主。

3.供应商应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供应商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或部件。

三、参与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参与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平台网站,***网上操作流程参与、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上传资料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

①以现金形式。须通过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②以保函形式提交。供应商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平台系统申办保函。保函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公告截止时间,在竞价有效期90日内保持有效。

(三)保证金的退还

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将采购合同复印件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函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作废。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注:未缴纳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并将保证金余额直接划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由采购人处置。

(五)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交的资料

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可多次更新上传资料,公告结束后上传的资料将无法更新更改,代理机构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核供应商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3.***网络的均视为完全满足本次采购车辆的相关要求,保证车辆能合法合规上户及年检,符合国家对车辆的强制性规定。若采购人在实际供货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未满足采购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6年9 月 7 日09:00至2026年 9 月 9 日17:00。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3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3家或3家以上意向供应商,***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代理机构在公告期结束后,对意向供应商上传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11.98万元;

(2)减价幅度:500元;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5)竞价时间:代理机构在公告截止后另行通知。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服务费收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银行账号:119905520004

八、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平台***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广安交投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2****2066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但老师

联系电话:151****7378

电子邮箱:29****@****.com

平台咨询电话:02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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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482/rpFZa6ABMqitpwL5m6M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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