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兴隆镇闲置国有资产拍租公告
隆府告字(2026)1号
各意向竞租人:
我镇拟对政府所有的位于中江县****路****号房屋的五年使用权以拍租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物位于中江县****路****号,房屋面积为约291.2㎡(房屋共四层,每层面积约72.8㎡)。
注:房屋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现状为准。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拍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标的物实物查勘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中江县****路****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3****0305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2日17时止
地点:中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财政办
五、报名所需资料 1.竞租人为个人的,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竞租人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征信报告(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3.委托代理人参与竞租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拍租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9月24日10时
地点:中****楼会议室
七、缴纳竞租保证金
保证金为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未报名,开户名称:中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四川中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806 0120 0050 1837 8)
八、注意事项
1.拍租底价:一层商铺共三个门面,每个门面年租金3500元,合计10500.00元(一层五年合计底价52500元)。二至四层为住宅,每层年租金1000元,合计4000元(****楼承租,二至四层5年合计底价20000元)
2.本次拍租采取“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未达底价不成交。本次拍租由主持人现场主持,采取增价拍租方式。竞租人以举牌方式应价,每次加价幅度由主持人现场宣布。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应价且无人再加价时,若该应价不低于底价,则落槌确认成交;若最高应价未达底价,则宣布不成交。
3.本次拍租采取拍租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报价。
4.拍租成交的,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全额缴清第一年度租金(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九、特别说明
1.未竞得人缴纳得保证金,将在拍租会结束后于2026年10月20日前无息原路退还。
2.竞得人逾期超过三十日仍未签订合同缴清拍租成交价款的,我单位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并另行拍租。原竞得人应赔偿因此给我单位造成的损失,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抵扣损失后如有剩余部分可予退还,不足部分,我单位有权继续追偿。
3.租金采取年缴方式缴纳(先缴费后使用),竞得人签订承租合同前应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租金缴入兴隆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四川中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806 0120 0050 1837 8)。
4.竞得人负责承担租赁期间资产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及治安责任,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自费更换超出保质期限的消防器材。
5.竞得人未经我单位书面同意转租的,我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竞得人所承租的标的物,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法律责任。
6.在租赁期内,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对于房屋主体结构及因自然损耗或非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日常维护与维修的界限。
7.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和爱护其所承租的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对我单位进行经济赔偿。
中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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