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WZ)001928
项目编号: YHNX-ZC2026009
项目名称: 同心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
预算金额(元): 112969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12969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同心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一标段 | 同心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一标段 |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3388600.00 | |
| 同心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二标段 | 同心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二标段 | 无人机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415000.00 | |
| 同心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三标段 | 同心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三标段 | 视频监控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3371000.00 | |
| 同心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四标段 | 同心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四标段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3122300.00 | |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112969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至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包含供货、安装、调试、交付)。四标段:货物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包含供货、安装、调试、交付),服务部分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 2.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单一产品采购供应商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多种产品采购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承诺函); 2.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9-22 14:16:24 至 2026-09-30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网; ***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1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进行解密。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网(二期),通过CA***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588按1键咨询。 4.***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1120、40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6.***网、***网、***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街****号
联系方式: 0953***2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永宏(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商厦
联系方式: 180****5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丁雪林
电话: 0953***263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烟海涛
电话: 180****5999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永宏(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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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481/dUrTx6ABni4p5U9XGx9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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