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蓝宝石晶体制造加工项目(一期)改扩建及机电设备 EPC总承包及监理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编号: XYZB-NXYC-2021064
四、 招 标 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街****号银川IBI****中心****楼
联 系 人:谭菲菲
电 话: 0951-561671 9
五、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银川IBI****中心
联 系 人: 刘伟
电 话:186****3172、155****5126
六、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 付款方式”原内容:“项目前期无预付款及月进度付款,主设备进场安装量达到 80%时或土建部分单体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时,付至工程形象进度的22%;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或土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累计付至形象进度的 40%;竣工验收后整体使用合格,待使用方签字确认试生产合格付至形象进度的 60%;剩余工程款项待结算后扣除质保金一次性支付。若发包人在某节点进度或竣工结算后不能全额支付除质保金外的对应工程款项,则发包人自逾期付款次日起,按照年利率 5%的标准以未付工程款总额为基数计算承担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同意未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三年内按季等额付清(清偿顺序为先支付工程款,后支付违约金)”。
现变更为:项目结算方式以合同为准 。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原内容:
“7、中标 人负责申报施工图纸审查、设计消防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图纸会审及设计报批审查工作,且设计图纸须通过 审核,并提供上述审查所需的所有材料,如设计图纸与法律法规不符,中标人应及时作出调整并重新申报,且中标人负责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8、中标人必须按周制定进度计划,并制定经济处罚相应制度约束。
9、工程保险:本项目工程一切险、人身事故险、材料及设备运输险、盗抢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0、农民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11、人防异地建设费,不在本次报价范围。
12、本项目依据联合体分工内容进行付款。
13、设计图纸一般性的变更工期不予延长,承包人不得申请额外索赔。若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暂定价产生偏差,中标人不得申请索赔。
14、投标人一旦中标,于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人员未经招标人许可、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不得更换。”
现变更为:
“ 7、投标人一旦中标,于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人员未经招标人许可、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不得更换。
8、项目实施相关要求以合同规定为准”。
注: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中心网站 “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八、公告发布媒体: ***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
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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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481/4cPCBX4BZCCCHEfAOA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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